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现对《河南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修订更新。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或下载(网址:lyj.henan.gov.cn。)。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河南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河南省林业局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在本机关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

  (一)公开内容

  1.领导简介

  2.“三定”规定

  3.法规文件

  4.人事信息

  5.公告公示

  6.规划计划

  7.财政信息

  8.权责清单

  9.双公示

  10.应依法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河南省林业局网站。网址:http:// lyj.henan.gov.cn

  2.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河南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河南省林业局网站(lyj.henan.gov.cn)上下载。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一事一件。

  《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可通过以下方式传送到本机关: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在线提交即可。

  2.以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来信地址为:郑州市纬五路40号院;收信单位:河南省林业局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03。信息申请人寄信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人当面向本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可以到受理处递交申请,办公地址在郑州市纬五路40号院。

  (二)申请的受理与办理

  1.河南省林业局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单位和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

  2.受理并初步审核后,对合格的申请按照职能分工或根据领导批示转相关的处室、单位办理,办理结果经办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分管局领导审签后以适当方式答复,并交局办公室存档备案。

  3.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需延期答复的应当予以说明,延期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必须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因征求意见而延期答复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间范围内。

  4.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公开的对象与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对象仅对申请者本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基本上以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或者是大众通用的网络电子邮件、普通信件为主。申请人的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不详的除外。

  (四)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本机关依申请的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有关信息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河南省林业局办公室。

  (二)办公地点:郑州市纬五路40号。

  (三)联系电话:0371-65837202

  (三)接收申请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