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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多措并举开展栎类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5-07-09 来源:“森林河南”微信公众号

  本网省局消息 报道员刘军启报道 为贯彻落实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要求,进一步盘活林业资源,近日,方城县制定栎类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林木采伐审批流程,扎实开展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科学制定采伐方案。严格按照栎木采伐实施方案等规范,明确采伐核心指标。在采伐技术上,控制单地块面积不超3公顷,合理分配采伐限额,将不超年度主伐限额二分之一的指标科学分解至各乡镇并进行公示,确保分配公平。同时,规定栎类采伐时间为每年11月初至次年2月底,要求伐根保持在8 - 10cm,规范林木残余物处理,确保采伐活动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林权所有者需按规定提交申请与材料,经林业部门把关获批后按证采伐。针对采伐后用于养蚕或种植食用菌的农户,增加村委会签字盖章、乡镇备案等环节,签订更新保证及监管责任书,经现场勘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采伐许可证,确保采伐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采伐数据库,将采伐地块精准标注入库,通过“数据共享”与“审管联动”,实现监管全覆盖。完善“事前承诺、事中跟踪、事后验收”闭环管理机制,探索集体林改审批新模式。此外,加强县乡“线上 + 线下”动态巡查,运用无人机巡检等手段,开展人员“季度轮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监管验收,多管齐下,为林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采伐要素保障。为确保采伐工作顺利推进,该县成立由林业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栎类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专项领导小组,负责采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林站)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讲解政策和采伐流程,提升群众知晓度与支持度;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监督检查,伐期结束后抽取采伐证实地进行核查,依规依法处理违规采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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