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政协

河南省林业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667号提案的答复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4-07-31 来源:

周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淮河上游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河南建设规划》(豫政〔2021〕46号)要求,加强淮河源头及干流沿线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助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信阳市淮河生态廊道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信政办〔2022〕5号)要求,坚持科学谋划,突出质量,通过全面实施山区生态林、退化林修复、廊道绿化、农田防护林、乡村绿化美化、特色经济林、国储林、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项目,大力建设淮河护岸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构筑淮河生态安全屏障。《南阳市“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提出,强化森林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加快沿淮生态廊道建设,强化流域综合治理,建成千里淮河源头绿色走廊。

  二、坚持科学绿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科学选用绿化树种,科学开展生态修复。坚持把高质量、高标准作为国土绿化的生命线,坚持良种壮苗,坚持水、田、林、渠、路综合治理,优化树种、林种结构,注重针叶林、阔叶林与常绿树、落叶树等林种搭配,加大混交林、乡土树种、常绿树种比例,丰富生物多样性。坚持标准化、工程化、专业化和社会化造林,推进林业提质扩面增效。按照“谁栽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认真落实林木管护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栽得上、管得住、能成活”。截至目前,淮河干支流共完成绿化任务14.7万亩。

  三、坚持项目带动。重大项目实施推动淮河生态廊道建设,2023年国家批复信阳市实施淮河上游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该项目是促进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和建设美丽信阳的重大工程,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生态信阳的重要支撑。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0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 2.0亿元、占总投资64.73%,省级财政配套0.5亿元,占总投资16.18%,市县财政配套 0.25亿元、占总投资8.09%,社会资本投入0.3054亿元,占总投资10.99%。项目营造林总面积为8.58万亩。

  四、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十四五”以来,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务必全覆盖,对违法违规建设活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移交查处。支持淮河流域湿地保护修复资金1741万元,通过水系连通、植被恢复等措施,开展湿地修复,有效保护了淮河上游湿地生态环境和水禽栖息地,湿地生态状况明显好转,提升了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湿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不断富集,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数量持续增加,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显著扩大。

  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育结合,综合治理、区域联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努力打造一条水清岸绿、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淮河生态廊道,为美丽河南建设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感谢您对林业生态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林业局 0371—65907553

  联系人:范增伟

  邮政编码:450003

  地址:郑州市纬五路40号

  提案正文:

  关于加强淮河上游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

  一、淮河上游基本情况淮河始源于南阳桐柏山主峰太白顶西坡,以洪河口为上中游分界点,长为360公里,落差178米。淮河两岸支流众多,南岸较大支流有浉河、竹竿河、潢河等,北岸主要支流有洪汝河、沙颍河等。淮河上游每年担负着为下游输送近百亿方好水的重任,近年来,上游流域持续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严格取用水监管,强化水资源保护,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流域河湖“四乱”问题整治,不断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恶化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水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但从整体来看,淮河水生态保护现状不容乐观,虽稳中向好但基础还不稳固。

  二、存在问题

  (一)水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虽然淮河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污染防治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从污染源看,农业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农田尾水造成农业面源污染;近三分之一工业企业处在不稳定达标状态,存在工业固废和废水不达标排放现象。特别是一些化工企业因治污成本较高,治污意愿不强,治污动力仍显不足,增大了企业污染的反弹压力。部分县区污水治理项目进展速度缓慢,一些县区城镇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存在标准不高、运行不正常、管网等治污设施建设滞后、处理能力偏小以及后续养护资金难以落实现象,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成效仍需巩固深化。特别是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质量不高,截污纳管不到位,生活污水未完全进入污水管网,存在雨污混流、汛期污水直排环境现象,导致部分断面汛期污染严重。

  (二)沿淮绿化质量有待提升。自《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实施以来,我省沿淮生态保育带建设稳步推进,但一些地市个别地段廊道建设中存在造林树种选择不科学,园林景观苗木使用过多,栽植截干苗和苗木规格小,乡土树种和混交林占比小,连续高标准绿化河段少,整体绿量不够,后期管护工作未跟上等问题。

  (三)河道、生态修复任重道远。近年来,淮河河道采砂管控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历年河道采砂已经造成部分河道淤积、河床坑洼不平、河道连通性差。且淮河上游地形相对复杂,部分支流河段防洪排涝标准较低。遇到极端天气,河流泄流不通容易在短时间内发生洪涝灾害。同时水源涵养区、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等重要生态空间过度开发,造成部分河湖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富营养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

  (四)水资源供求矛盾加剧。2022年,淮河流域降水量和水资源总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少10.4%,大中型水库和重要湖泊年末蓄水量较2021年底明显偏少,总用水量增加58.3亿m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减少1.7亿m³。淮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53%,远超40%的生态警戒线。人均水资源量较低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较高并存,生态用水保障程度低。水资源需求量增加造成的水资源过度开发造成河湖干涸,个别河段甚至出现断流现象。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淮河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淮河上游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节水型农业,改进地面灌溉技术,减少农药、化肥对水体的污染;对上游沿淮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排污口实施长期动态监控,加大对乱排固废固水企业处罚力度,提高对新建高污染企业的审批门槛;完善上游沿淮乡村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探索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性运行保障体制。

  (二)提升上游沿淮绿化质量淮河上游沿岸有关市县应加强对已制定的廊道绿化实施方案和目标计划落实力度,对干流两侧河道已绿化但低质低效地块,进行补植补造或通过改种或补栽油茶、薄壳山核桃、油栗、杜仲以及其他林果等高效经济林树种或生态林树种进行提质改造;对退化林采用更替改造、择伐补造、抚育改造、渐进改造等方式进行修复,调整林分结构,优化树种组成,营造混交林,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

  (三)推进上游河道生态修复建设因地制宜,利用河道的季节性变化,适时开展清淤工作。对个别冲刷严重的河岸及时进行加固。尽量保持河岸及岸滩、江心洲、岸线等自然形态,维持河道两岸的行洪滩地,保留原有的湿地生态环境,减少由于工程对自然面貌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目标,保护沿河环湖湿地,启动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如在生态遭受严重破坏或者原水产养殖湖水区域种植和投放原生水生植物,逐渐建立和恢复水生态系统,增加水生态系统完整性,构建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为主要生态服务功能的生态安全屏障。

  (四)强化流域水资源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水利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文件的贯彻落实,配合水利部开展流域上游各市地下水管控指标和超采区划定成果审查,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流域取用水监管,推进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做好流域用水总量成果复核。推进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围绕水资源节约,严格执行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双控”制度,探索推进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用水权置换等各类型水权交易形式,发挥好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让水资源分配更加精准科学。

  (五)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推进开展生态流量调度保障工作,落实生态流量管理责任制。推动建立事前研判、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机制,落实水量调度、取用水总量控制、水利水电工程水量调度、监测预警等管理措施,持续实施断面流量通报机制,切实提高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平。推进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启动试点先行先试,探索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模式。推动建立闸坝生态基流泄放规则与水量应急调度机制,确保下游河道的鱼类产卵、作物生长等生态敏感期的生态基流需求,维持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加强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推动建立河流与湖泊间的互济互调体系,维持河湖生态系统完整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