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人大

河南省林业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7号建议的答复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4-07-30 来源:

庄建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省生态环境逐步改善,野猪种群数量增长较快,以野猪为代表的野生动物致害问题逐步凸显。野生动物致害防控事关生态平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摸清底数。野猪昼伏夜出,攻击性较大,调查工作较难开展,经过前期摸排,目前大致掌握我省野猪种群分布情况。我省野猪主要集中在太行山、伏牛山和桐柏-大别山山系的山区,分布在南阳、洛阳、信阳、三门峡、驻马店、济源、平顶山等 10个省辖市和3个直管县(市),其中南阳、洛阳和信阳三地野猪分布数量占资源总数的88%。

  二、科学防控,试点推进。为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减轻群众经济和财产损失,稳妥高效完成野猪危害防控任务,2022年我局先后印发《防控野猪危害技术要点》《河南省野猪危害防控工作试点实施方案》,选取我省含济源示范区在内的13个县(市)开展种群调控试点工作。指导各地组建队伍,围绕野猪致害危害监测预警防控(包括人防、物防、技防以及减少食物引诱等)、种群调控(包括狩猎、猎捕、异地野外安置等)、致害补偿、购买保险等开展调控工作。

  三、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为稳妥开展试点工作,减缓人与野生动物冲突矛盾,2023年起,我局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汇报沟通,争取到中央财政林业发展项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资金近500万元,用于对我省野猪致害补偿工作试点县奖补,并鼓励试点县结合地方特色商业保险,推广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在总结本省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学习其他省份先进经验,推动我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并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

  2024年6月18日

  联系电话:0371-65800171

  联系人:河南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 季子敬

  邮政编码:450000

  建议正文:

  关于制定《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我国山西、重庆、云南、西藏、湖南、辽宁等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已经制定和出台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相关办法,对保障群众利益、维护政策导向、加强生态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近年来,各级政府、各类社会组织及公民对生态保护的关注度日趋提升,乱捕滥猎得到有效遏制,陆生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随着野生动物种群不断扩大,其繁衍生息需要新的食物和空间,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以济源为例,济源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88%,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野猪种群数量从2010年的几百头扩展到2000余头,太行猕猴种群从2000年的数百只增加到近3000只,华北豹从最初的1-2只增加到11只左右。野生动物种群的迅速扩大,给当地村民日常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据统计,2018年以来,济源因野生动物致害受损农作物达10000余亩、果树30000余株、家畜家禽2000余只、圈舍受损30余间,直接经济损失逾5000万元。还曾出现群众因守护农作物驱赶野猪,反被野猪攻击,造成人员严重受伤的事件。全省其他地市因野生动物致害的情况也不胜多数,给群众生命、财产均带来一定损伤。

  在2021年云南发生的象群北巡事件中,云南省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一路跟踪监测,对象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按照《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给予及时、合理的赔偿,受到沿线村民普遍高度认同,积极参与对象群的一路护航,有效助推野生动物保护政策落地落实。我省如能建立相关赔偿机制,确保当地居民因保护野生动物所受损失可以及时、足额得到赔偿,能够有效促使当地群众转变思想,全力配合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工作。

  为此,建议我省尽快制定和出台《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有效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确保生态系统持续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