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林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规范行政决策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河南省林业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决策前组织专题学法。要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我局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局办公室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全程进行监督指导。
2024年6月25日
河南省林业局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制定《河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 林发处 | 第三季度 |
2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 | 生态处 | 第三季度 |
3 | 制定《河南省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省林业技术 工作总站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