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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林草科技人员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林业主管部门,各涉林院校、科研院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大林草科技观落实到林业生态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林草科技人才的重要作用,为科学绿化和生态强省建设提供强力科技支撑,现就开展全省林草科技人员情况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省林业系统、涉林院校和科研院所、基层从事林草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的人员。

  二、统计内容

  (一)统计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林草科技事业。

  2.具备从事林草科技工作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县级以上林业系统(含县本级)、涉林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林草技术方面的资格;基层(乡村)从事林草科技服务的人员,应具有自“十三五”以来在林业生产一线开展科技服务的经历。

  4.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5.熟悉林草领域科技业务工作,一般应掌握林草科技方面的理论知识,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好的林草科技服务工作实践经验。

  6.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统计对象的主要科技工作和科技服务业绩

  1.“十三五”以来在促进林业发展、林草科技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

  2.“十四五”以来主持推动或具体从事林草科技服务的主要事项(请列出5项以上);

  3.“十四五”以来在林草科技服务基层和林农方面的主要方式方法。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省林草科技人员情况统计工作,是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人才作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科技创新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站位,紧密结合实际,把大生态观、大自然资源观、大林业观、大林草科技人才观,落实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河南林草科技创新实践中,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林草科技人才积极参加此项工作,填好《河南省林草科技人员信息表》,融入建立全省林草科技专家库和服务体系之中,高质量推进林草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二)积极参与统计。各级各类林草科技人才要充分认识自身在新时代林草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把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既更好体现自身价值,又为林草科技创新、林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统计方式

  由统计对象填写《河南省林草科技人员信息表》,为分级分类建立林草科技专家和人才库提供基础支撑材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员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直涉林单位人员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信息表电子版于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hnlykj606@126.com。

  联系方式:0371-65965311 65936570

  附件:河南省林草科技人员信息表.xlsx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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