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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4-03-21 来源:

  2023年,全省林业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林业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守法普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省林业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统领,法治思维不断增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党组成员调整后,及时调整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修订办公室工作细则,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责任分工明确、部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公开述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树牢法治理念。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重要指示精神、通知及文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长办公会学法计划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及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研讨等形式促学习提升。党组(扩大)先后2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林业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精神。每季度组织局长办公会学法1次,分别学习了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林业法律法规。

  (三)统筹安排法治工作。局党组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我省“一规划两方案”,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多次组织召开《工作要点》讨论会,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关于科学统筹林业立法、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持续推进执法监督等八大方面29项内容纳入《2023年度河南省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意见》(豫林办〔2023〕53号),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林业工作全过程。

  二、扛稳政治责任,守牢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底线

  (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把山区作主战场、困难地当重头戏,深挖造林用地潜力,2023年全省已完成造林197.46万亩,圆满实现年度目标任务。新造林实现落地上图入库全覆盖,有效提升了我省造林的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水平,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行为。

  (二)扛稳“生态卫士”责任。一是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毁草暨森林督查案件清零专项行动。向全省下发2023年森林督查卫星遥感影像四期,截至2023年12月底,共查处整改案件11297件,查处整改均到位率达89.81%。联合武汉专员办,对14个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进行现地督导督办,对15个县(市、区)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情况进行现地督导,向省公安厅移交案件线索16个。二是组织开展“2023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开展“2023清风行动”,坚决遏制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活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8万人次,监督检查场所10878处,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132起,移送刑事案件94起,收缴野生动物11383只。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等八部门组织开展代号为“网盾行动”的重点打击整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联合行动,持续加强人工繁育场所安全检查和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与郑州海关建立执法查没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移交工作机制。三是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省公安厅、省住建厅和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健全防范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持续营造严厉打击乱砍盗挖、非法移植、收购倒卖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2023年全省共发现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083起,查结案件2010起,案件办结率96.5%,行政处罚2025人次,传导了从严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压力。

  (三)筑牢森林安全“防火墙”。一是防火紧要期包县蹲点调研。2023年我局下派6个组65名机关骨干,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重点火险县,重点检查基层防火人员在岗履职和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火情早期处理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组织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在平顶山郏县举办了全省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实战演练,协同省森防办开展了河南省2023年度森林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演练,指导各级林业部门组织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开展防火培训演练350余次,演练以水灭火新装备、新战法,提升突发森林火情应对处置能力。三是严防死守,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重点时段增设临时检查站,加大巡查巡护密度,严格进山入林人员、车辆火源检查;森林防火专业队靠前驻防,实行有火扑火、无火巡护机制,半专业队保持集中状态,随时做好出动准备;各级防火机构、站卡值班人员实行全天倒班制,全省派出检查组846个,排查整治火灾隐患450处,教育劝阻人员4977人次,2023年以来全省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三、坚持依法治林,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一)“林长+”机制更加完备。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省林长办公室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出台了“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方案,突出建立联防联控、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部门协作渠道,形成保护林草湿等生态资源合力。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用好“三单一函”机制,发挥林长制督查考核作用,提请发布总林长令,动员组织各级林长巡林,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以省林长办名义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改履职不力、火情多发的省辖市林长下发《督办函》,督促工作推进、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三是发挥部门合力。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发布15个涉林典型案例,协调发布设立“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生态修复基地和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92个,推进林长制由“部门推动”向“共同发力”。

  (二)林业立法质量和依法决策水平日益提高。一是充分发挥“小切口”立法优势,将《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河南省林业技术推广条例》《河南省林长制条例》《河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纳入全省立法调研计划。二是严把法治“审核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制度,制定《河南省林业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3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在党组办公会研究重大决策前组织专题学法3次。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团队,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合同、行政执法全过程参与、把关。2023年为我局《河南省林业局五号公告》合法性审查、林地经营权流转、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等22项具体事项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三)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持续规范。一是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印发了《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公布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明确了不予处罚的14种情形,从轻处罚的12种情形,减轻处罚的3种情形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2种情形。2023年8月,在广泛征集案例的基础上,公布了2例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典型案例,为优化执法理念,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林业样板。二是开展全省林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官网、公众号发布公告,多渠道征集专项整治行动意见和建议。共收集问题线索28条,执法案例23个,建立《省林业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台账》,针对梳理出的4类执法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已于2023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三是常态化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宣讲员专家库,通过实地宣讲、“微视频”、座谈讲座等多种授课形式,2023年全省林业法治宣讲员深入基层单位、执法一线授课22次,累计宣讲600余人次,进一步夯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基层基础。

  (四)注重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林业普法浓厚氛围。一是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年初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印发河南省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统筹安排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普法宣传创新载体。通过“森林河南”微信公众号和法治动漫微视频等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济源示范区林业局制作的《春夏秋冬--林业法治宣传》、濮阳市林业局制作的《湿地保护法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微视频分别荣获“河南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二等奖、三等奖,我局被评选为优秀组织单位。三是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取得成效。全省林业系统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草原普法宣传月”等林业重要时间节点,与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开展林业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全年共发放普法宣传册和宣传单等8000余份,设置宣传杆、警示牌、电子屏、展板、标语、条幅1万余个,发送公益短信233万余条,接受现场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四、坚持放管结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服务重大项目建设。2023年积极争取国家林地备用定额2019公顷,使用林地总定额6321公顷,优先满足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灾后恢复重建、稳经济大盘项目使用林地需求。提高审批效率,服务“三个一批”“双百工程”,成立林业保障专班,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及时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申请使用林地相关工作,保障了平漯周高铁、嵩县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需求。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主动下放省级审批权限。将临时使用林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市县,将省级长期使用林地审核权限委托8个省辖市和郑州航空港区实施,将1公顷以下长期使用林地审核权限委托8个省辖市实施。5月11日-12日,在郑州市举办全省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业务培训班,共培训200余人,确保能够“接得住,用得好”。二是减少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面积不超过2亩或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取消伐前查验、公示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三是开展审批流程再造,最大程度便民利民。2023年9月,印发了《河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主要审批事项流程的通知》,对4项审批类、3项审查类、1项核实类等主要审批事项实施流程重塑,积极营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落实好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2023年,我局共在“信用河南”平台推送信息1116条,信息质量合格率100%,迟报率0%。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将我局2022年部门收支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及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在局官网和相关媒体公开公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参加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我省林业系统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方面的进展情况和成果成效,高质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坚持闭环管理,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

  (一)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了《河南省林业局关于调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专家名录库及检查对象名录库的通知》,对我局“一单两库”进行了动态调整,新增1项随机抽查事项。开展抽查检查,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了36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和经营情况;抽查造林小班36块,共计45个苗批。

  (二)依法有效化解涉林矛盾纠纷。2023年,全省林业系统共接收国家林草局、省信访局转办和接访案件102件,办结62件,安排局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10次,倾听群众诉求和心声。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2件,行政应诉1起,案件败诉率为0。

  (三)持续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4月,我局邀请省司法厅专家、林业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在郑州开展2023年度林业行政案卷评查。从全省报送的2400余个林业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中,随机抽取75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议。各地也遵照《河南省林业局关于2023年全省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要求进行了严格的整改提升,从我局督导核查结果来看,2023年林业系统未发现明显违法、违规的执法行为。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例如林业立法省级层面配套有待完善、与林草上位法衔接对应还不够及时、综合执法合力还未完全激发、林草普法手段单一等差距。

  2024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林业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河南省林业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有序推进《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河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二是做好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种林业特色普法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安排不少于4次的集体学法;举办2期法治讲座。三是制定河南省林业局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是搞好示范点创建工作,争取成功创建1个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个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建立服务型执法授课员师资库,深入4-6个县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五是按照《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全面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动态管理,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用好行政指导、“四张清单”等服务型行政执法柔性手段,做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以林业法治化建设为根基,全力助推美丽河南、生态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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