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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工作的通知

文号:豫林资〔2012〕53号 主办单位:

索引号: 成文日期:2012年03月14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4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

  我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完成了规划文本编制工作,开始转入林地落界阶段。为确保我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现就认真做好林地落界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林地落界的重要性

  林地落界是指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预期目标,依据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查、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和政府确定的后备林地资源,以二类调查成果为基础,利用遥感影像数据,进行现地调查,将规划的林地及其利用状况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林地落界是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最关键环节,林地落界的质量、精度直接关系到国家下达我省的林地、森林面积保有量的具体落实和规划成果的实际应用。林地落界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安排,我省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林地落界和县级自查工作。为此,各地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认真总结分析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把林地落界作为近期林业重点工作,充分利用春季造林后的一段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迅速组织开展林地落界工作。省厅决定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林业(农林)局森林资源管理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同时,对行动迟缓、进展缓慢、落界质量差的县(市、区),将采取通报批评,暂缓办理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等调控措施。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

  为提高林地落界工作的质量、效率,各县(市、区)要立即抽调业务技术骨干,落实经费,配备落界工作所需的调查工具、仪器设备、材料和交通工具;与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以下简称规划院)签订"河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遥感地图数据使用许可协议",领取各类基础数据、卫星影像资料;与规划院规划指导组协商确定工作进度安排和调查工组数量、人员组成、技术培训、质量把关等具体措施。规划院技术指导组要实行分县(市、区)包干,落实责任,在3月下旬完成森林抚育经营核(检)查任务后,要立即开展林地落界实地指导、质量检查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要强化督促、协调,保持上下联系沟通,配合规划院技术指导组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对林地落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严把质量关,做好规划文本与林地落界成果的衔接

  规划文本、林地落界是这次县级规划编制工作的两项重点内容,两者互为基础、互为因果、互相控制。规划文本的重点是明确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规模、结构、布局,具有控制性、政策性;林地落界是规划成果的具体落实,在林地保护利用管理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规划基数、规划目标任务、分区(分乡、分级)结果与落界成果的衔接协调程度,决定着县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成败和质量的高低。为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顺利通过政府审批,一方面必须坚持以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严格控制林地落界,另一方面,也要结合当地实际,从争取发展林业空间、实现“双增”目标的高度出发,对数据衔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拿出可靠结论,以争取政府与各部门的支持和认同。在林地落界的同时,要抽调熟悉林业政策,业务技术、文字水平较高的人员,对规划文本进行认真修改、完善,确保规划文本与林地落界成果的衔接协调一致。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