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林业局:
为加强对油茶种苗质量管理,推进我省油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油茶种苗发展和强化种苗质量管理的通知》(林场发〔2008〕213号)和《国家林业局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现对全省油茶种苗培育、流通、种植等全过程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油茶种苗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发展油茶产业是优化食用油结构,维护国家食用油料安全的重要战略举措,对缓解食用油供需矛盾,增加优质食用油供应,调整林种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良种壮苗是油茶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和基础。油茶生长周期长,种苗出了问题,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浪费,而且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影响油茶产业顺利发展甚至社会稳定。因此,对待油茶种苗质量问题决不能含糊,油茶产业发展必须坚持速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宁愿速度慢一点,也必须保证种苗质量。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油茶良种意识,把推广优良品种放在油茶产业发展的首要位置,不是良种不育苗,不是良种不造林。在油茶采穗圃等良种基地建设中,必须使用国家或省级审(认)定的油茶良种;在油茶林培育中,做到没有经过审(认)定的品种不栽植,没有经过区域化试验的品种不盲目引种栽植,不适宜本地区的品种不栽植,坚决杜绝有穗就采、有苗就栽的现象,确保新造和改造油茶林的稳产高效。
二、加大油茶良种选育力度
我省油茶良种选育工作滞后,截止目前尚无经过省级以上审定的油茶品种,要加强与相邻良种选育基础较好省份的联系,组建油茶良种繁育协作组,组织专家继续开展引种试验和良种选育。同时,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发掘现有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与利用研究。以常规育种为主,其他科技手段相结合开展良种选育,提高育种效率,缩短育种周期。对选育出来的良种或引种成功且表现较好的油茶品种(系),及时申报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并尽快推广使用。
三、规范油茶种苗的生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种子法》,认真实行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要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程序,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从源头上切实保证油茶种苗质量。
油茶种苗生产实行“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要加快油茶良种采穗圃和良种基地建设,提高油茶良种壮苗生产能力。目前,由于我省还没有国家或省级审定的油茶品种,因此在引进外地良种时,要考虑引进同一生态区的品种,同时要经过国家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或经区域引种试验后,方可引进;要保证油茶品系清楚和苗木质量,应建立固定采穗圃,定点采穗;要大力推广芽苗砧嫁接和容器育苗等先进培育技术,提倡用油茶容器苗和2年以上大苗上山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缩短投产时间;要多品种多品系培育油茶良种壮苗,以满足油茶多品系科学搭配栽培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油茶林的产量和质量。
四、加强对油茶种苗市场的监管
县级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油茶苗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油茶苗木在出圃前,由省级林木种苗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种苗管理部门组织苗木质量验收,对合格苗木开具种苗质量合格证书,不合格种苗一律不得流入市场。严格实行油茶种苗《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和种苗标签等“三证一签”和档案管理制度,出圃销售的种苗必须附有标签,标签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要建立健全油茶种苗生产和销售档案,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要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档案,填写《林木种子生产档案表》和《林木种子经营档案表》,出圃的苗木必须做到品种清楚、种源清楚、苗木来源清楚、苗木去向清楚。
五、实行油茶苗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油茶苗木生产单位及单位法人对生产的苗木质量终身负责。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油茶种苗的生产单位,由省林业厅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一律取消该单位作为油茶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资格。对使用不合格油茶种苗造林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纳入国家工程造林项目,不得享受造林补助政策。对弄虚作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油茶种苗,不如实填写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不按规定附质量检验证书和标签的种苗生产经营者,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