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林业(农林)局,济源市林业局:
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措施,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是我国自然保护区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新建森林和野生动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规范新建自然保护区申报程序,根据国务院《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程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拟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条件。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的地区;珍贵稀有或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动植物种的主要生存繁殖地区,包括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主要栖息、繁殖地、候鸟的主要繁殖地、越冬地和停歇地;珍贵树种和有特殊价值的植物原生地、野生生物模式标本的集中产地;其他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林区。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地方,由拟建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有关材料。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统一填报《建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及有关材料,向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评审后,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河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各地原则上按照《规划》名单上报,对没有规划进去但符合建立自然保护区条件的,也可以按程序申报。
四、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森林和野生动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建设,要切实行使好管理职能,加强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管理。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建设自然保护区是林业部门重要职责,把自然保护区发展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及时指导和协调解决自然保护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凡没有经过省林业厅统一申报建立的自然保护区,省厅将不考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