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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林草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管理
培训班在南阳举办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3-09-21 来源:

  本网省局消息 报道员赵琼杰报道9月13日至14日,全省林草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管理培训班在南阳市举办。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李灵军出席并讲话。南阳市副市长刘江致辞。

  本次培训采用“理论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的形式,邀请国家林草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二级巡视员赵兵授课分析新时期林草种苗市场监管及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形势与任务,国家林草局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副主任李庆梅讲解种苗质量抽查,西峡县林业综合执法专家对办理的种苗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案卷解析,省林业技术工作总站相关人员讲解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等。培训组织现场观摩了南阳月季基地、镇平县国有苗圃建设情况。南阳市和平顶山市种苗管理机构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开班式上,李灵军深入分析了林草种苗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我省林草种苗行政执法的工作成效,全面剖析了种苗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深入贯彻落实林草种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程序,加强许可事后监管,严格执行林草种苗标签管理有关规定和标准,督促指导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进一步规范林草种苗宣传广告管理,逐步形成诚信规范的林草种苗市场。二要切实加强林草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林草种苗生产环节技术指导。按要求开展省级、市级林草种苗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跟踪检查。国家投资或者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项目,要将种苗质量和林木良种使用情况作为设计、验收的重要内容。创新林草种苗质量案件的查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草种苗、未审先推、抢采掠青、无证无签、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建立林草种苗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对举报的林草种苗案件进行查处。三要强化林草种苗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林草种苗质量管理机构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人员配置,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建立和完善各项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强化林草种苗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专业知识普及,提高林草种苗质量管理能力。要发挥林长作用,及时解决林草种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重点县种苗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12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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