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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局
2022年度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3-03-27 来源: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委、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决策部署,积极克服疫情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2月25日,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原永胜主持召开第107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要求全局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立足林业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新修订林草法律配套制度建设,通过依法治林做好综治平安建设。二是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日常培训。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徐航为全省林业系统执法人员授课,系统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地位和理论架构。三是积极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广泛动员局机关、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征文活动,共征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文章36篇,向司法厅推送优秀征文5篇。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推动领导。一是局党组及时听取法治工作汇报。8月15日,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原永胜主持召开第136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2022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肯定上半年工作成绩,强调下半年要总结经验,正视不足,补短板、强弱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工作迈上新台阶。11月15日,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原永胜主持召开第146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2022年下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强调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林业立法工作等要求。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局党组书记、局长原永胜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重要法治工作如《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立法、《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出台、全省林业系统“四张清单”制定等,均做到亲自部署、随时关注、提级督办,确保法治建设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是统筹做好2022年度全省林业法治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度河南省林业法治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等各环节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及时印发《2022年度河南省林业法治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豫林办〔2022〕69号),明确2022年度深入推进林业立法和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等36项重点工作。四是切实做好全省林业系统的法治调研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全面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书面调研工作,初步摸清全省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现状。目前,全省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中,郑州、南阳、安阳、鹤壁、济源等5地设有统一执法机构,漯河、周口依托自然资源执法机构执法,其他省辖市均未设立统一执法机构。全省共有执法人员3415人,其中获得执法资格2206人,占比64.60%。

  (三)做好法治建设“十项行动”涉林工作。一是全方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狠抓责任落实、火源管控、能力建设等关键环节,完善六级网格化责任体系,抽调74名机关骨干蹲点包县,制定《森林火情早期处置预案》,建成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防火隔离带100公里、太行山防火蓄水池106个。上个防火紧要期,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创历史最好成绩。二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对打着绿色转型等政策旗号,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以代种植、租种植、联合种植,以林业专业合作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现象,进行针对性政策宣传。

  (四)提升林业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一是起草了《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立法工作程序要求,积极开展省内省外立法实地调研,认真履行“三会两评”立法程序,大力推动管理办法立法进程。2022年11月25日,省政府以第216号令形式正式公布,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巩固全省公益林生态建设成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沟通协调省人大、省司法厅,及时将《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河南省林业技术推广条例》纳入全省立法调研计划。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围绕森林法的贯彻实施,结合两次专项清理结果,对我局现行有效的5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4件,宣布失效4件,修改2件,其余继续实施。

  (五)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工程。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委编办要求,组建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承担局行政服务事项审批和“放管服效”相关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工作。截至5月底,共梳理出了6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整理汇总了帮办导办、咨询辅导、综合收件等环节常见问题及答复建议22条,配合省大数据局做好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和运行测试工作。取消“林草种子(林木良种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5项省级政务审批办理事项,并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政务服务网发布事项进行相应调整,研究印发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2〕11号),经广泛征求一线执法单位意见建议,我局编制印发了《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公布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豫林办〔2022〕120号),并在局官网进行公示。通知明确规定,对初次盗伐林木且危害程度轻微并及时改正等14种情形不予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盗伐林木后果等12种情形从轻处罚,对受他人胁迫租借采伐许可证等3种情形减轻处罚,对没有履行义务植树义务但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等2种情形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三是健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决策程序。与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用合同,2022年千业律师事务所就《河南省林业局五号公告》合法性审查、林地经营权流转行政审批法律咨询等22项具体事项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专业化和规范化。四是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9月28日,《河南省林业局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林办〔2022〕108号),明确规定了法院在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后的职责任务,承认了林业行政执法中证据材料的刑事司法效力,协助突破了林业司法鉴定难、鉴定贵等“瓶颈”,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和林业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衔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全省林草资源安全,全力保障生态强省建设。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集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抽查检查1次,在局机关纪委和办公室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了18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证合格率88.89%,林草种子标签使用率94.4%、合格率88.89%,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档案合格率94.4%,种子来源合格率100%。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在局官网进行通报和公示,并及时向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7家企业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六是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方案(2021-2025)》有关规定,9月21日,印发了《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林办〔2022〕81号),选取了济源示范区和南阳市林业局作为示范点,先行探索建立行政指导融入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制度,通过行政指导,促使当事人自愿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并教育、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巩固执法效果,提高法律遵从度。七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做好双公示工作,2022年,我局共向双公示平台报送信息867条,信息质量合格率100%,迟报率0%。八是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豫政〔2016〕40号)要求,进行企业信息归集。截至目前,我局共归集涉企信息94条。九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年初制定局长办公会学法计划,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先后4次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湿地保护法、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十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将我局2021年部门收支决算和2022年部门预算和所有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在局官网公示,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同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标准化工作,动态调整我局法律法规库,细化梳理省级林业行政执法监管事项清单220项。

  (六)切实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印发《2022年河南省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河南省林业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将普法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单位。二是深化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制作宣传版面、LED投屏、组织召开宣讲、发放宣传资料、举行宪法宣誓、制作横幅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国安法、湿地保护法、草原法、黄河保护法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三是推进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印发《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豫林办发〔2022〕9号),聚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促进林业执法人员筑牢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树立法治政府良好形象,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强、作风优良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开发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测试答题小程序,督促全局法治工作人员每日开展练习,夯实法治基础知识,积极迎战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服务型行政执法大比武理论测试。召开全省林业系统依法行政线上培训班,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湿地保护法、行政裁决、服务型行政执法等课程,全省300余名林业法治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提升群众对我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满意度。培育服务型执法宣讲员1名,推荐济源示范区林业局作为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备选对象。

  (七)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平安河南建设。一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我局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现场摆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展板,利用电子屏、网站、公众号等宣传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知识。向干部职工发放国家安全知识宣传彩页和印有“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共筑反间谍的人民防线”宣传标语的口罩,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关知识。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国家生态安全知识百问》读本,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召开座谈会,进行交流发言。引导干部职工了解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生态安全的重要性,从自我做起,自觉抵制破坏和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平安建设。9月24日,全省林业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在郑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当前林业风险隐患,安排部署国庆期间、党的二十大前后全省林业系统安全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5月9日,印发《河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林预发〔2022〕8号),在全省林业行业领域开展防灾减灾活动。要求聚焦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开展灾害隐患排查整治。7月15日,我局组织开展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管理及应急演练专题培训,进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响应和处置能力。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集体林权流转交易暨纠纷调处工作。10月13日,召开全省规范集体林权交易暨纠纷调处专题培训会,邀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董传军主任对《河南省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进行解读,省林业改革发展处负责同志就平安建设考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进行政策宣讲。四是做好林业信访工作。2022年,全省林业系统共接收国家林草局、省信访局转办和接访案件101件,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了办理,信访件办结率100%,做到了无群访、闹访、缠访、越级访事件发生。安排局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9次,倾听群众诉求和心声,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缺乏统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亟待提升。

  (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亟待完善。一是《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还亟待四部门共同努力推进,促使其完整准确得到贯彻实施。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还不够完善。

  (三)法治建设的形式载体亟需进一步创新。一是法治宣传方式不够灵活多样、宣传范围还不够广。二是在示范点创建等方面,工作思路相对传统僵化,工作形式和载体缺乏创新。

  三、2023年工作谋划

  一是配合做好行业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推进《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河南省林业技术推广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争取相关条例尽快出台。

  二是持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组织开展覆盖全省林业系统的“行刑衔接”培训,使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在基层执法一线落地见效,林业案件移送程序规范合法有序。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继续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林业行政指导制度,强化服务理念,注重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提升执法效能。继续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培育、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创建示范点,带动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培育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宣讲员,组织开展实地“微宣讲、走基层”活动,确保能够完成2027年前全省林业系统辅导一遍的进度目标。

  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23年拟举办2期法治建设专题讲座、1期依法行政培训班,每季度安排一次局长办公会学法活动。

  五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迎检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要求,高标准完成督导平台设定指标相关资料收集、上传工作和做好迎接实地考核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争创依法行政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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