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党组严格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涉林问题整改任务分工和省委、省政府整改要求,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深入查摆涉林问题,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涉及省林业局的3项共性整改任务和5项作为监管单位的个性任务均已完成整改销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整改工作启动以来,省林业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2次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精神,研究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具体措施,明确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硬起手腕,不折不扣推动整改工作。对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林业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河南省林业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了《河南省林业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指导
省林业局建立四项督导工作机制:一是督导专员责任制。局党组根据各重点督导地区的整改任务特点,抽调5名正处级领导干部任督导专员,组成5个督导组,每组配备2名专业技术人员,一组包一地、一包到底;把督导成效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其中1个组是举一反三组,着重督导未反馈问题的地方,就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政策措施,着重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单周协调机制。5个督导组每周集中汇报各地进展情况,收拢问题、研究相关措施,交流好的做法、经验;推动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协调,与省督察办及时沟通协调。三是双周推进机制。对单周协调好、政策清晰的,带着问题及措施下,强力督促落实;对政策不清晰的,推进中再收集问题带回来,进一步协调,循环推进;采取明察、暗访等各种形式,进行现场查验,及时提醒、督促。四是月现场核查机制。对照整改标准,每月底到现场核实完成进度、质量,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整改工作以来,共开展督导暗访33次,督导170余人次,其中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导暗访3次,分管局长督导9次,联合省整改办、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督促指导7次,就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期间举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湿地问题整改工作观摩活动,以“现场观摩+会议推进”方式,交流整改工作经验,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提速增效。
三、主动担当作为,制定务实管用整改标准
为统一规范整改标准,省林业局积极担当作为,起草制定了相关指导意见。一是印发了《关于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鱼塘畜禽养殖整改的指导意见》(豫林保字〔2021〕53号),分区分类明确沿黄各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鱼塘和畜禽养殖退出整改标准。二是针对保护区内果树种植整改工作,委托河南省野鸟观察学会组织专家完成了《河南省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果园生产活动的分析研究报告》,依据调查分析评估结论,制定印发了《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果树种植整改的指导意见》,对自然保护区内果树种植等行为进行规范,做到农业生产同鸟类保护和谐共生,解决了保护区内果树砍留问题。三是针对养殖污染问题,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水产养殖指导意见》,对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水产养殖品种、密度、养殖尾水排放等进行规定,解决了实验区鱼塘规范养殖标准问题。
四、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整改过程中,省林业局加强同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沟通协调,坚持同部署、同督导、同验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鱼塘畜禽养殖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的函》(豫林函〔2021〕160号),对整改工作全面部署,督促沿黄相关省辖市政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内鱼塘、畜禽养殖等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改;要求在开展违规问题排查、整改的同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二是联合制定相关整改指导意见,明确整改标准。三是开展联合督导,形成部门合力。四是联合开展验收销号。成立联合验收组,对沿黄各地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五、扎实推进整改,全面提升黄河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水平
严格按照各项整改措施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加快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完成了2022年度冬春季造林,黄河生态廊道造林9300亩;2021-2022年度,安排下达黄河湿地各保护区湿地保护恢复资金1.03亿元,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完成了黄河湿地生态修复19处、25619亩。二是认真组织对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畜禽、水产养殖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科学开展整改。组织对保护区内排查出的4449个51938亩鱼塘、389个2734亩畜禽养殖场,按照核心区缓冲区退出,实验区规范养殖的原则,全部完成整改,消除环境污染。三是针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果树种植,督促各地做好农业种植和生态保护和谐共生,拆除自然保护区内粘鸟网。四是针对“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情况,对占用湿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制定占补平衡方案,组织完成相应湿地补入工作。
下一步,省林业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全力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强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河南贡献林业力量。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林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分工要求,涉及省林业局整改任务共3项,分别为共性任务第11、12、13项,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1. 黄河滩区管理缺乏系统观念。黄河滩区涉及生态环境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方面功能,亟需系统规划、统筹施策。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涉林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为:持续推进重大生态战略任务,加快沿黄生态廊道建设,查漏补缺,消除盲区,抓好沿黄各区域间的无缝连接,新建沿黄生态廊道9300亩,右岸实现贯通。积极筹措资金投入,实施黄河滩区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完成黄河滩区湿地生态修复19处、面积25619亩。
12. 相关地方和部门对黄河湿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存在宽松软现象。督察发现,黄河湿地保护区内仍有大量鱼塘,其中8700余亩位于核心区、缓冲区,37000余亩位于实验区。河南省要积极稳妥解决黄河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组织沿黄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所在地政府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养殖鱼塘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建立了问题台账,推进问题全面整改。先后组织起草印发《关于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鱼塘畜禽养殖整改的指导意见》《关于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果树种植整改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水产养殖指导意见》,分区分类明确整改标准,指导地方依法依规进行整改。至2022年12月底,共排查出保护区内鱼塘4449个51938亩,其中核心区、缓冲区928个10960亩,全部完成清退;实验区内3521个40978亩,清退2384个,30028亩,规范养殖1137个,10950亩。排查出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389个,2734亩,其中核心区、缓冲区33个,已完成清退;实验区356个,退养158个,规范养殖198个。(2)积极筹措生态修复资金,2021—2022年已下达黄河湿地各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03亿元,用于生态保护修复;成立5个督导组,包市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地方整改工作。(3)沿黄8市均建立了全覆盖的自然保护区巡护机制,配备巡护人员178人,建立巡护路线142条,保护区有效巡护面积全覆盖;建立了跨部门的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破坏线索移交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查处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
13. 湿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2018年以来,全省11个建设项目共占湿地157.35亩,均未按“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恢复或重建湿地,而是缴纳2863万元补偿金了事。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组织对11个占用湿地建设项目进行核查,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制定了占补平衡方案,已完成了补入湿地。(2)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审批进行规范,要求建设单位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不占或少占湿地;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严格工程建设审查,由用地单位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印发《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林草湿等各类森林资源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