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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由河南省林业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欢迎来电、来函与林业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371—65837202

电子信箱:hnlytbgs@163.com

办公地址:郑州市纬五路40号  邮政编码:4500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及时调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版块,增加规范性文件、全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公开栏目,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省林业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2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4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879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推进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目前,省林业局130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已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69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职权22项。

2.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2022年度,我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共计891条,内容主要为林地征占用审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其中,林地征占用审批699条,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政许可公开192条。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河南林业信息网上公开2022年度局机关及各二级单位预算说明,公开内容包括:年度预算收支、财政预算收支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同时,将2021年度局机关及各二级单位财务决算在河南林业信息网上进行公开,内容包括资金收支决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等。

4.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2022年,省林业局以举办“两山”大讲堂、青干夜校、森林河南公众号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官方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稿件4篇,宣传解读科学绿化、全省林业工作会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决策部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通过河南日报、大河网、河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宣传报道全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全面推行林长制、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共计477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共受理政府网上咨询94件,领导信箱32件。

5.其他各项工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2022年共公开规范性文件4个;对《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公开。2022年,我局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2件;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16件,其中,主办11件,协办5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分别上传至省人大建议办理平台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平台。17件建议提案主办件均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实现了按时办复率、同步沟通率、网上公开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其中,互联网形式申请22件,信函形式申请4件,电话申请1件。办理结果:同意公开答复的5件,属于已主动公开的4件,区分处理的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8件,不予公开的4件,政府信息不存在的3件。 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3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编制河南省林业局政务信息工作办法,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相关要求。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积极利用现有的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并通过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等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同时,采用“领导接访日”、电子邮箱、传真电话等方式与群众开展互动,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拓展“森林河南”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信息交流功能。“森林河南”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行254期(含特刊),累计发布各类信息、专题报道、影像视频2879条,阅读总数达22.23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管理,把好信息发布关,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流程,避免发生超出公开范围、信息发布内容失实等问题。二是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三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规范性文件

2

8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1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27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3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2022年,我局共受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行政复议3起,均结转2023年度重新作出答复;未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诉讼。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质量有待提高。综合来看,随着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不断加强,复杂类、多项性申请逐步增多,在进行答复时,需要以更严谨的法律法规意识进行区分答复。

2023年重点从4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和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电子公文办公系统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三级审核,加强把关,避免出现信息错误和失泄密情况。二是进一步优化改版局门户网站,更好体现公开效果和服务功能。严格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整合网络系统和电子信箱受理渠道,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三是以多种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公开意识、能力和法律素养。四是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法律法规审核,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答复,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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