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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局对省十三届人大
第六次会议第296号建议的答复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2-09-28 来源:

王建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省林业投入现状。基于当前财力,我省目前在林业生态建设中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投入情况为:一是对各地纳入年度营造林计划的各类经济组织或个人完成的营造林面积,经省级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造林400元/亩、森林抚育2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二是按照“扶强、扶优”的原则,对各类经济组织或个人实施的育苗、林下经济发展等项目,经评审论证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三是对纳入国家级或省级公益林区划的集体或个人所有公益林,按照区域界定面积按照16元/亩·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四是对纳入国家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的退耕还林户,按照退耕还林面积给予1600元/亩的资金补助,共分三次下达,第一年9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五是设立林业贷款财政贴息等引导性财政资金,对各地落实的、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林业贷款项目,经省级核实后,按照1~3%的年贴息率予以财政贴息,吸引金融等各类社会资金进入林业生态建设领域。

  二、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我局加大沟通力度,积极协调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探索多元化投入方式,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保险保费补贴等方式,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金融和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引导金融资本助推林业生态建设。用足用好财政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各地开展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项目建设。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发面向林业发展多元化资金需求的各类信贷产品,对符合国家林业贷款贴息条件的项目给予财政贴息。鼓励发展绿色金融,对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发行费用补助,支持企业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募集资金投向林业生产发展等领域。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林、商品林落实好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优质林果完全成本保险,支持各市县立足资源优势,开办地方特色林业保险。二是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林业信贷担保服务。建立完善财政贴息和财政保费补助政策,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围绕优质林果、花卉种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经济林产品加工业和林业产业化集群等,创新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融资担保产品和服务模式,降低从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入林业生态建设。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贯彻落实《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和春冬两季全民义务植树机制,积极倡导义务植树进单位、进部队、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营建“共青林”“三八林”“党员林”“公仆林”等,营造全民共建绿色家园、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氛围,提升义务植树的全民知晓率和尽责率。不断丰富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积极完善各级各类义务植树基地体系建设,创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义务植树与互联网结合,全面推开“互联网+义务植树”。使公民通过网络,实现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等8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建设具有河南特色的“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让广大公众足不出户就能履行植树义务,组织和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事业,让群众广泛参与其中,享受绿色成果,实现共建共享。据统计,2021年全省参加义务植树3602.34万人次、义务植树1.5391亿株。

  四、严格督查考评机制。根据国家林草局《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河南省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的原则、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等,将国土绿化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按程序印发后对各市进行考核。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林草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充分挖掘造林绿化空间。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确定的地类和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土地用途,充分利用“六块地”(山区困难地、石漠化土地、沙化土地、农村“四旁”隙地、废弃场矿、严格管控类土地)开展绿化,挖掘造林绿化空间,提高造林用地精准度。

  六、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平原农田防护林能够起到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温等作用,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生产抵御干旱、风沙、干热风、冰雹和霜冻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粮食高产稳产,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重要的保障。2022年度,安排平原防风固沙林5.49万亩,农田防护林5.23万亩,按照国家要求积极落实农田林网林带规划用地,合理配置树种,因地制宜建设农田防护林。一是坚持科学布局,重在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农田、公路、河流、铁路、村镇为纽带,大力发展农田林网等,做好主要生态廊道与林网的连接,防止出现空档。二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现有沟河路渠林带为框架,开挖边沟、整修路肩等做法,有序开展田埂、边沟、灌渠、田间道路绿化,科学合理调整现有农田防护林结构,做好残缺网络补造,选择深根性高大窄冠乔木,提升防护效果,形成功能完善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抗御干热风等灾害性天气,保障全省粮食稳产高产。三是调整树种结构,重在调整树种、品种结构,大力推广优良乡土树种,积极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多设计混交林,做到乔灌结合、落叶与常绿结合、防护与美化亮化结合,提高平原林业的生态稳定性和综合效益。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2年6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林业局 0371—65907553

  联系人:范增伟

  邮政编码:450003;地址:郑州市纬五路40号

  抄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3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

  建议正文

  关于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明确强调“我们要建立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在追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平原农区达到农业林业发展并行不悖,实现林茂粮丰。目前,我省作为全国的粮食生产核心区,林业发展与农业生产不相适应。林业生产面临着诸多不利条件,林业土地资源有限,林业的投入产出与农业的比较效益正在失去平衡,林业技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林业的生态效益没有充分体现,林业生态建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遵循习总书记新时代生态发展理念,结合我省林业农业发展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1、探索多元投入机制,拓宽林业投入渠道。林业生态建设是一项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影响深远的工程,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政府投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到林业建设中来。

  2、夯实全民义务植树国策,完善可核查的考评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职生态考评机制,充分利用林业数字一张图,掌握各级林业资源消长变化情况并定期公布,使适龄公民真正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决不能流于形式,场景造林,数字造林或以工程造林代替义务植树。

  3、盘活林业生产用地,增加林业种植规模。放活廊道、闲置坑塘经营权,以低偿或无偿形式提供造林用地。特别是大中型河道,在不影响行洪的情况下,应植尽植,能植尽植,充分利用河滩地造林,挖掘造林潜力。

  4、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农田防护林是农田生态的重要屏障,也是粮食增产稳产的重要条件,是农作物的守护神。一是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充实林网完善结构,优选树种,提高效益。二是有序改造围村林。围村林是林业发展的历史见证,由于无序栽植疏于管理,导致林分结构良莠不齐,生产力低下。需要对低产低效围村林进行升级改造。改造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留足发展空间。无树不绿,有树才美,要转变土地整治中全面伐除围村林的做法,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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