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积极克服疫情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局党组(扩大)会先后两次听取法治工作全面汇报,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的“四同”(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求。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原永胜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责任清单内容,逐一对照、逐条落实。重要法治工作如《全省林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新修订《森林法》裁量基准修改等,做到亲自部署、随时关注、提级督办,确保法治建设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年初制定局长办公会学法计划,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先后学习了《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三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对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个人廉政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将我局2020年部门收支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在局官网公开,所有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在局官网和相关媒体上公开。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标准化工作,动态调整我局法律法规库,细化梳理省级林业行政执法监管事项清单220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河南省林业局关于调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专家名录库及检查对象名录库的通知》,动态更新行政相对人、检查人员和专家名录库。今年开展抽查检查2次,对43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抽检,综合抽检合格率为90%,及时向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7家企业反馈问题并要求整改,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和公示公开。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案件办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为,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印发《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并报请省司法厅备案。聘请法律顾问,建立疑难案件研究会商机制。全年办结2020年转结案件1起,未发生新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压实“三零”创建责任。认真落实局领导接访制度,全年局领导共计接访11次(8月份因疫情原因未接访),共受理信访事项243件(次),其中国家林草局信访转办56件、群众来访65件、电话信访53件、群众来信69件,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了办理,办结率100%。做好网上咨询。全年共受理网上咨询130件,领导信箱29件,按期办结率100%。三是大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利用我局特色学习品牌“两山大讲堂”“青干夜校”,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等专题法律讲座。举办全省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法治业务培训达到300余人次。将法治培训融入业务培训中,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业务培训中,组织各地林业干部职工学习了《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专业法律知识。
(三)推进依法执政。一是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的林长制工作机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实施林长制以来,省委书记、省长签发了省第一号总林长令,加快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级以上发布总林长令77个,召开总林长、林长会议850余次。通过明确林长责任体系等一系列工作,压实了担任林长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具体责任,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中的责任不清、协同不力、保护发展等问题逐步加以解决。二是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森林督查问题集中整改行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滥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或不按规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等问题,对2013年以来森林督查问题进行再核实、再整改、再查处,通报批评13个县(市、区),向2个省辖市、4个县(市、区)发出督办函,对6个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办,联合武汉专员办对6个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3个县(市、区)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区域限批措施。2021年,全省共核实问题图斑1.9万个,确认违法图斑7569个,立案查处5166个,回收林地1112.65公顷,恢复林地1570.09公顷,补种树木153万株。三是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双打”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双打”投诉举报制度和案件季报制度,联合开展“双打”执法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了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秩序。持续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执法行动,充分发挥乡村护林员重要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报告违法违规线索,强化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压紧压实林长属地管理责任,形成了政府全面主导、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打击陆生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新格局。
(四)推进科学立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积极参与立法修法。根据新《森林法》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林业技术推广条例》(以下简称“一条例、一办法”)立法工作。目前已完成“一条例、一办法”省内调研、资料收集和征求意见等工作,并分别向省人大、省司法厅报送了2022年立法项目申报表和送审稿。2021年对相关厅局70多部涉林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依法全面履职,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衔接调整。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河南省林业局“证照分离”改革衔接落实明细表》,对涉及省市县三级1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制定具体改革措施及事项清单。做好放权赋能工作,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区下放省级权限4项;印发《关于落实全省县域放权赋能改革工作的通知》(豫林资〔2021〕152号),将省辖市实施的国有林木采伐等5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并做好业务培训和监督工作。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在推进林业立法、作出林业重大决策、出台林业重要文件、处置林业重大事件方面,认真组织法律顾问和专家学者开展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为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全年共收到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书12份,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次。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及时提交省司法厅备案。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调整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2021年制定的5份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五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强化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宣传。我局推荐参评的案例获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一等奖。我局指导济源示范区林业局拍摄宣传微电影1部,在“法治政府建设看河南”公众号刊发播放。加强示范创建,公布一批林业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推选栾川县林业局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推荐济源示范区林业局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六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021年以来在信用中国等平台推送双公示信息1500余条。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完成执法证年度审验和新证申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邀请河南省林业局案卷评查专家库在库专家对全省报送的35份案卷开展集中评阅,及时发现反馈问题、开展整改,进一步补齐行政执法短板和漏洞。七是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服务“项目为王”,出台六项措施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省以上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跟踪服务,适时提供政策建议,必要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进一步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持续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四级办理深度事项达到1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3277件,受理1769件,办结1624件,收到好评2211条,生成电子证照937份。我局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率、“好差评”好评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完成率均为100%,即办件占比、承诺时限压缩比、办件事项发生率、主动评价率排名均位于省直单位前列。
(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谋划林业系统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围绕林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锚定“两个确保”,围绕“十大战略”,认真谋划、一体推进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定了四个重点对象、六项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二是明确林业普法年度重点和责任。印发《2021年河南省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河南省林业局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单位。三是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植树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湿地日、草原普法月、森林防火宣传月、“119”消防安全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林业法治建设的社会认知度和关注度,今年我局被国家林草局评为“全国林草系统‘七五’普法表现突出单位”。
二、2022年工作打算
2021年,省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对标对表,还存在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不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不多措施还不完善等现实问题。2022年,我局计划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以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为依据,制定印发《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做好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的指导培训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继续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林业行政指导制度,强化服务理念,注重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提升执法效能。继续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培育、指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创建示范点,带动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加快推进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开展“一办法、一条例”相关立法调研、审议工作,争取2022年内审议通过。
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22年拟举办2期法治建设专题讲座、1期依法行政培训班,每季度安排一次局长办公会学法活动。
五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力度,深化放权赋能改革,加强对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深化“全豫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提高数据共享质量和效率;推动“互联网+监管”、信用承诺制清单落实落细,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规范现场随机抽取模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和水平,以林业“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助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