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牵头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1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湿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2018年以来,全省11个建设项目共占湿地157.35亩,均未按“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恢复或重建湿地,而是缴纳2863万元补偿金了事。
二、整改措施
(一)组织对11个占用湿地项目占补平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排查,结合排查情况对11个项目占用湿地进行重建或恢复,实现占补平衡。
(二)加强占用湿地项目审查监管,确保新占用湿地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补平衡”政策。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经组织对11个占用湿地项目占补平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1.济源市小浪底北岸新区坡留线道路工程、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巩义市生态水系建设、河南黄河巩义供水工程、鲁山县沙河生态修复与提升配套道路和景观工程5个项目未占用湿地,工程施工中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降低工程对保护区生态的影响。
2.6个占用湿地项目共补充湿地221.76亩。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占用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1.46亩。巩义市结合当地实际,选取符合但未纳入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成果数据库的康店镇赵沟村黄河河道区域作为补充湿地,总面积1.46亩,补充湿地全部为黄河嫩滩(“国土三调”中非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并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2)巩义市第一水厂及配套输配水管线工程占用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1.3亩。巩义市结合当地实际,选取符合但未纳入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成果数据库的康店镇赵沟村黄河河道区域作为补充湿地,总面积1.5亩,补充湿地全部为黄河嫩滩(“国土三调”中非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并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3)郑州中牟韦滩河段滩岸坍塌应急抢护工程占用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67.09亩。中牟县结合当地实际,选取狼城岗镇东狼村临近黄河于开封土地交接区域作为补充湿地,总面积118.2亩,该区域对照“国土三调”数据及2020年变更调查成果分析结果为滩涂用地,通过对该区域播撒草籽、连通水系等形式进行生态恢复。
(4)国道230封丘至开封黄河公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占用开封柳园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1.8亩。开封市选取位于开封市龙亭区北部黄河滩区区域,恢复湿地15亩,该区域对照国土三调数据及2020年变更调查成果分析结果为其他草地,通过植被恢复、隔离围网等措施进行湿地生态恢复。
(5)河南省淮滨县矿建材料码头工程—谷堆码头和张庄码头两个项目,共计占用淮滨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85.8亩。淮滨县选取期思镇祁营村祁湖补充湿地85.8亩,并通过退渔还湿、植被恢复等措施进行湿地生态恢复。
(二)河南省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严格工程项目占用湿地审查,确需占用湿地的要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不占或少占湿地,用地单位应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并强化湿地保护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查处占用破坏湿地违法行为等有关要求。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张玉洁 李欢欢
手机号码:18737176305 18539998686
固定电话:65922280
电子邮箱:baohch@126.com
河南省林业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