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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开展集体学习研讨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2-07-07 来源:

  本网省局消息 报道员张晓强报道 7月1日,省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进一步集体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明确工作思路,着力提升全省湿地监管和依法治林水平。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原永胜主持学习研讨。

  会议指出,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林业部门作为湿地主管部门,要学好、用好这一有力法律武器,保护好、管理好湿地资源,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建设生态强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河南做出贡献。一要持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在林业系统内部,组织各级单位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做到入脑入心。加强沟通协调,压实各级各部门法律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二要摸清湿地资源现状。积极对接融合,以“三调”数据为统一底版,开展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按照新的地类划分要求,准确掌握全省湿地资源状况和变化趋势。三要认真研究政策。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深入思考当前落实湿地保护法面临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堵漏洞、防风险,强化湿地日常监管。四要落实相关制度机制。湿地保护法明确了湿地分级管理及名录、资源调查评价、面积总量管控、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部门协作和信息通报、信息发布和共享、专家咨询等机制。要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五要纳入林长制考核。建立“三单一函”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将湿地保护率纳入林长制考核任务,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六要推进《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对标湿地保护法,结合我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手推进《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协调有关方面,加快立法进程。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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