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省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任务清单,涉及省林业局整改任务共计4项,均为共性整改任务,其中作为责任单位的1项、作为牵头单位的3项。为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涉林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以解决沿黄湿地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以林业高质量发展为动力,不断增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做到问题全面查清、整改全面到位、责任全面落实;坚持统筹施策、重点突破,把整改工作与林业生态保护、森林河南建设整体推进相结合,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林业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大力实施沿黄河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提升黄河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清退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鱼塘养殖,恢复湿地生态,规范实验区内鱼塘养殖,杜绝环境污染;严格执行湿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政策。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林业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原永胜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延林 局党组成员
李志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灵军 二级巡视员
成 员: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生态处、资源处、保护处、林发处、规财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护处,亓建农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导督办、材料上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对照《省整改方案》涉林问题整改任务分工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成立整改工作督导组,建立定期调度、明察暗访、现场核实制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任务分工
(一)《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共性整改任务第1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仍然存在偏差。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和行动上仍存在偏差,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政治自觉还不够强。
整改目标: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落实,积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水平。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列入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一部署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全省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实整改责任,高质量完成整改。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落地。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积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林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李志锋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责 任 人:张静满 李敏华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二)《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共性整改任务第11项:黄河滩区管理缺乏系统观念。黄河滩区涉及生态环境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方面功能,亟需系统规划、统筹施策。
整改目标:科学开展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完成黄河滩区湿地修复9000亩。
整改措施:一是科学开展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增加黄河干支流两侧绿量,推进沿黄复合型生态廊道全景贯通。二是在黄河滩区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提升黄河湿地生态系统质量。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河南“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森林河南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朱延林、王伟
责任单位:生态处、保护处、规财处
责 任 人:孔令省、亓建农、李桂娥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黄河滩区湿地修复9000亩
(三)《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共性整改任务第12项:相关地方和部门对黄河湿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存在宽松软现象。督察发现,黄河湿地保护区内仍有大量鱼塘,其中8700余亩位于核心区、缓冲区,37000余亩位于实验区。河南省要积极稳妥解决黄河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整改目标:沿黄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鱼塘养殖全部清退,恢复生态;实验区内鱼塘规范养殖,杜绝环境污染。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沿黄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所在地政府开展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养殖鱼塘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分类进行整治,对核心区、缓冲区鱼塘养殖设施进行拆除,开展生态修复。二是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制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水产养殖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确保规范养殖,杜绝环境污染,促进鸟类保护和渔业生产和谐共生。三是落实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指导各地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巡护制度,实现全覆盖巡护,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责任领导:朱延林
责任单位:保护处
责 任 人:亓建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出台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水产养殖规范管理指导意见;2022年4月底前完成核心区、缓冲区2800亩鱼塘养殖退出;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全部鱼塘养殖设施拆除和湿地生态恢复
(四)《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共性整改任务第13项:湿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2018年以来,全省11个建设项目共占湿地157.35亩,均未按“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恢复或重建湿地,而是缴纳2863万元补偿金了事。
整改目标:湿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政策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对11个占用湿地项目占补平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排查,结合排查情况对11个项目占用湿地进行重建或恢复,实现占补平衡。二是加强占用湿地项目审查监管,确保新占用湿地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补平衡”政策。三是制定建设项目占用湿地有关工作指导意见,明确项目占用湿地“占补平衡”的有关要求。
责任领导:朱延林
责任单位:保护处
责 任 人:亓建农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11个占用湿地项目重建或恢复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