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682号提案的答复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9-02 来源: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682号提案的答复

 

司毅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做好河南黄河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情况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等要求,2020年我省启动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衔接协调、统一推进,重点解决保护地交叉重叠、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到今年3月底,完成了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上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待批准。纳入整合优化范围的自然保护地包括2018年之前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共229个(不含风景名胜区)。通过整合优化,彻底解决了全省自然保护地之间交叉重叠问题,自然保护地数量由229个整合为195个,减少34个,面积由127.00万公顷整合为115.10万公顷,减少11.90万公顷;有效地解决了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建成区、开发区、村庄、矿业权、集体人工商品林等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

二、沿黄自然保护区与防洪等水利工程矛盾冲突解决情况

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省先后沿黄河主干道建立了5处自然保护区,包括:河南黄河湿地、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郑州黄河、开封柳园口、濮阳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2.81万公顷。自然保护区建立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湿地恢复成效显著,生物多样性不断富集,主要保护对象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数量稳定增长。三门峡黄河湿地已由原来大小天鹅的迁徙停歇地变为稳定的越冬地,2020年越冬天鹅数量增加到1万余只;世界濒危、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成为河南黄河湿地的越冬种群,越冬数量稳定在350多只,占全国种群数量的三分之一;孟津黄河湿地每年越冬鸟类数量达到10万只以上、250多种,并且连续多年监测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黑鹳,最多时达到68只;同时,黄河湿地的保护对黄河洪水调蓄、拦截泥沙、消浪促淤护岸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沿黄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巨大生态保护成效的同时,正如提案所指出的,也存在与防洪、河道治理等水利工程之间的矛盾冲突。为此,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期间,我局认真征求省黄河河务局和相关市、县意见,省黄河河务局也向省政府反映了有关问题,省政府领导多次进行协调提出具体要求,我局积极向国家林草局反映问题、争取支持。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对沿黄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一是5个自然保护区面积由12.81万公顷调减为8.95万公顷,减少3.86万公顷;二是将核心保护区内防洪工程规划建设区域调整为一般控制区,调整面积5606公顷,为工程实施提供便利条件。通过整合优化,将有效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

目前,国家林草局已启动了《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工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提出的包括在核心保护区内允许开展“必要的航道基础设施、河势控制、河道整治”活动在内的管控措施,将纳入《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内容。下一步,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制定、实施中,我局将继续加强与沿黄各市、县和黄河河务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最大限度地解决黄河水利工程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1年8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林业局保护处  0371-65900287

联系人:丰果

邮政编码:450003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

 

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682号提案

 

题目:关于协调做好河南黄河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的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为新时代河南黄河保护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构建完善的防洪工程体系,是保障黄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河南黄河防洪工程体系仍不完善,小浪底至花园口区间仍有1.8万平方公里无工程控制,兰考东坝头以下河段“二级悬河”发育严重,299公里游荡性河势未完全控制,滩区150多万群众的生产生活及安全问题尚未有效解决。但由于河南黄河现有防洪工程和规划防洪占用范围被纳入了各类自然保护地,严重影响黄河防洪工程的立项审批,已对河南黄河保护治理工作造成很大影响。

    一、河南黄河河道内自然保护地情况

    据统计,河南黄河河道内现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水产种质资源国家级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国家湿地公园以及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总面积约为1957平方公里,占两堤之间面积的61%。无论从数量还是占河道面积均为黄河流域省份之最,黄河自然保护地与河道防洪综合治理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二、河南黄河防洪工程纳入自然保护地情况

    目前,河南黄河有20.2公里黄河堤防、3座引黄涵闸、13处险工工程、46处控导工程被纳入各类自然保护地,分别占堤防总长度3.6%、涵闸总数6.4%、险工总数34.2%、控导总数48.4%,总面积38平方公里。

    2020年10月6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明确建设的河道整治、二级悬河治理、险工控导改建加固、滩区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占压范围25平方公里,以及河道整治治导线范围237平方公里也在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之中。

    三、自然保护地政策制约防洪工程立项审批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禁止建设各类工程,在试验区建设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大量现有防洪工程和规划防洪占用范围被纳入自然保护地,严重影响了工程立项审批和河道整治项目实施。如,由于受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政策影响,洛阳河段(包括对岸焦作孟州部分工程)、新乡部分河段在“十三五”期间没有任何防洪工程通过审批,“十四五”期间仍将不会安排,对两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防洪安全造成极为不利影响。

    四、协调做好河南黄河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的建议

    河南黄河防洪治理重大工程均为中央项目,需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程序极为复杂。从近几年实际情况来看,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中提出的允许必要的河势控制、河道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很难得到有关部委的认可,制约着国家重大战略在我省的贯彻落实。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以稳定下游河势、规范黄河流路,保证滩区行洪能力为前提,统筹河道水域、岸线和滩区生态建设”“对于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生态空间等相冲突的用地空间进行适度调整”。为此,建议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利用当前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的有利时机,将河南黄河现有工程管护范围、规划工程占压范围、两岸控导工程连线之间范围调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为新时代河南黄河保护治理工作留出必要的发展空间,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在我省落地落实见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