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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77号提案的答复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9-02 来源: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77号提案的答复

 

肖宏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全流域保护力促黄河流域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与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引领

一是在《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把湿地保护率列入规划主要指标,纳入了大力开展退养还滩还湿,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等重点任务。

是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将黄河湿地保护规划纳入正在编制的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同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统筹协调好黄河湿地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同时,将黄河湿地保护规划纳入全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善黄河湿地监控系统建设。按照有关要求,省林业局已启动湿地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湿地资源监测评价等基础性工作。

二、关于合理划定保护区范围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等有关要求,2020年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协调衔接,重点解决保护地交叉重叠、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到今年3月底,完成了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其中,沿黄五个湿地自然保护区,调出了“三调”现状为耕地的永久基本农田17975.65公顷、人工集体商品林2121.04公顷、矿业权801.4公顷、村镇建设用地951.69公顷,目前预案。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方案制定实施工作,最大限度地解决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三、关于完善机制体制

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河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工作机制,将湿地保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湿地保护工作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等要求,加强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全面提升全区湿地保护修复水平。充分发挥“河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解决湿地保护修复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绿盾”自然保护区行动、“四水同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行为,推动湿地问题整改,筑牢湿地保护防线。

四、关于加强政策支持

一是省财政持续加大湿地保护修复资金支持力度,2018年起每年安排4500万元支持全省湿地保护,重点支持黄河湿地保护。积极争取中央资金、项目支持,2021年中央预算内资金下达4310万元,用于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段)生态恢复与保护项目。二是积极争取将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黄河湿地保护项目申请纳入国家《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加大黄河湿地保护工作支持力度。三加强沿黄灌区等水利项目的协调。小浪底南岸灌区项目是洛阳市在建的大型引黄灌区工程,涉及孟津、偃师和郑州市的巩义等7个县(市、区),计划新建渠道260.893公里,建筑物468座,新建及扩建调蓄工程3座,自小浪底水库年引水量1.44亿立方米。该项目于2019年4月13日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0.1亿元,占批复总投资的68.95%。其中,2021年度完成投资4.15亿元,占年度下达投资计划9亿元的46.11%。洛阳段建设用地组卷已于2021年4月通过自然资源部部务会议。截至目前,总干渠已全线开工建设,完成整体工程进度的55.8%,干渠33个隧洞,已进场开工28个。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四水同治的相关要求,督促项目法人尽快进行设备采购标、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质量检测的招标工作,要求项目法人积极协调孟津、偃师当地政府,根据施工需求陆续移交工程建设用地,为工程建设做好用地保障。组织好项目的建设管理,按照既定工期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发挥工程应有投资效益,改善当地水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林业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7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林业局保护处  65922280

联系人:张玉洁

邮政编码:450003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1份)。

 

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77号提案

 

题目:关于实施全流域保护力促黄河流域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黄河流域问题“表现在黄河、根子在流域”。洛阳行政区域地跨黄河、长江、淮河三大流域,其中以黄河流域为主,占全市总面积的81.8%,洛河、伊河、涧河、瀍河等均为黄河支流。黄河洛阳段位于黄河中下游分界线,是黄河生态保护的核心区域。

    这些年来,洛阳市高度重视黄河干支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出台实施方案、推动规划编制;摸清干支流情况,先后建立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嵩县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伊川伊河国家湿地公园、洛宁西子湖省级湿地公园、宜阳伊河国家湿地公园、新安青河省级湿地公园,维护地区生态安全,改善地区生态环境;实施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生态恢复37470亩;实施引水调水工程,补充黄河干支流水源,使全市黄河流域湿地水生态得到有效改善;持续开展“四河同治”、“三渠联动”整治行动,建成游园湿地12000余亩;在黄河中上游新安、孟津县境内实施植树造林3.43万亩,为黄河湿地持续改善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在黄河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推进过程中,还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一、体制不顺,难于形成“一盘棋”思想

    湿地范畴内的河流、库塘在管理上涉及部门多,部门间的有效协调不够,相互交叉、多头管理现象比较普遍,致使湿地资源与功能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二、政策约束,保护与发展间的关系还不够协调

    2003年河南黄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时,由于当时对于湿地概念认识上的模糊,技术手段有限,测量方法的不科学等因素,将黄河沿岸许多居民点、农田、鱼塘等划进了自然保护区内,造成了保护与发展间的关系还不够协调。

    三、支撑不足,制约了深度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湿地保护资金投入大多靠国家、省项目支持。市县两级财政压力较大,湿地保护资金投入受限,加之流域缺乏统筹,大的项目不足,影响了湿地持续全方位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目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我省作为重点区域,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为,谱写好中原崛起、河南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为此建议:

    一、坚持规划引领,合理划定保护区范围

    一是在制定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中,更加突出中上游湿地保护项目。按照中央确定的湿地资源做好湿地台账登记等基础性工作。二是有关部门要加快申请调整规划进度,抓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之机,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重新确定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的保护范围,或变更为国家湿地公园,将生态价值低的村镇调整出自然保护区。三是进一步做好黄河湿地保护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等总体规划衔接工作,同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专项规划相结合,系统推进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完善机制体制,形成管理合力

    一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黄河湿地保护机制。认真落实黄河湿地保护责任体系。修订完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黄河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将黄河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湿地保护机制。二是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机制,着力解决湿地保护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建立完善黄河湿地资源日常管理机制,明确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和行为准则,推动湿地问题整改与保护修复工作开展。三是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黄河湿地保护的重要手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任务,争取三至五年内将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到位,还湿地一片净土。

    三、加强政策支持,夯实保护工作基础

    一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财政预算补助资金计划,提供稳定的财政支持,并制定湿地占用的经济补偿政策,建立湿地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同时积极争取调整《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中关于投资建设总额的规定,并按照中央、省与地方的资金拨付比例,落实中央、省和地方配套资金,使湿地建设拥有可靠的资金保障。二是制定出台政策,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黄河湿地保护与修复,形成国家、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湿地保护投入机制。三是全省统筹,突出重点,每年列出计划,谋划一批干支流湿地保护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大盘子,不断加大河叉湿地建设、湖泊疏峻的清淤和水生植物的调整种植、养护与滩涂绿化等工作力度。四是加强沿黄灌区等水利项目的协调力度,早日建成投用,切实改善水源不足、水流不畅的现状,促进水生态环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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