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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林长制,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向深向实--李欢欢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8-27 来源: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民族永续、国家发展、民生福祉的战略高度,就加强林草资源管理保护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林长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是我们每一位林业人都应关注的大事,下面我就简单谈谈对林长制的几方面理解。

  一、林长制的概念

  林长制,指以区域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管理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林长”,以保护生态、促进经济、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林业改革发展,协调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力量,高位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绿化美化国土空间,强化资源管护和监督管理,科学经营林业产业,改革完善林业体制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科学的林业发展新机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月视察安徽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安徽省于2017年3月率先在全国试行林长制改革,2018年全省推开林长制改革,2019年10月建立全国第一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山”(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三库”(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以及“四个着力”(着力推进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质量、建设森林城市、建设国家公园)等许多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是深化林长制改革的指路明灯。根据《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安徽省提出五大任务17项具体举措,其中包括强化护绿,切实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强自然保护地统一监管、林业资源安全巡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增绿,推进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推进城乡绿化融合发展,推行森林可持续经营,推动区域林业生态整体提升。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提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二、林长制工作的主要内涵

  推行林长制改革,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为根本,以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各级党政干部勇于改革、敢于担当为关键。概括地说,林长制应紧扣“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关键,紧抓“制”这个落脚点。

  (一)林为主题

  林长制以“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为基本理念,以“林”为纲,因地制宜做好林与山、林与水、林与田、林与湖、林与草的统筹文章,不断赋予林业生态建设新的内涵。一是护绿,守住生态红线,提高治理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是林业的主要职能,要保护好每一寸绿色。林长制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认真组织实施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二是增绿,拓展生态空间,改善城乡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既要突出数量,更要突出质量。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之路。三是管绿,控制生态风险,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是维护林业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要落实管理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防灾减灾,为生态建设制定安全网。四是用绿,促进生态惠民,提升产业效益。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了“森林是水库、钱库和粮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科学论断,生动阐明了生态和经济、保护和发展的辩证关系。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为基本理念,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五是活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激发发展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治理体系,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二)长是关键

  林长制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以“长”为基础,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发展目标,实现“山有人护、事有人做、责有人担”。林长制机构设置采取“纵横结合”的方式,纵向设置林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林长制办公室,强化各级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发改委、财政、审计、统计、国土、环保、农业、交通、水利、住建、教育等部门的相互协作,体现林长制机构的组成;横向体现对应机构设置的构成和主要职责,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分级设立林长,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避免交叉重复和相互推诿的现象。省、市、县(市、区)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市、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分区域设立林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乡镇(街道)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通过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监督考核,将职责落实到山头地块。

  (三)制是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林长制以“生态环境保护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为基本理念,以“制”为本,破解跨部门协作体系不健全、林业部门“小马拉大车”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一是要建立上传下达与左右协调的双向沟通机制。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分别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组织林长会议成员单位与下一级林长开展工作,各级林长也可以直接领导下一级林长开展工作;下一级林长与林长会议成员单位通过本级林长制办公室向林长汇报工作情况。二是建立考核评价与激励问责的责任机制。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上一级林长考核评价下一级林长,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三是以立法形式进一步明确林长制着眼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例如安徽省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并写入《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林长责任,形成各级林长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用制度守护绿水青山。

  三、林长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承担着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生态的重要职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领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核心元素。然而,林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长期呈现“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表现出“理念淡化、职责虚化、权能碎化、举措泛化、功能弱化”等突出问题,探索林长制、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解决理念淡化问题,切实增强保护意识。从干部角度看,虽然明白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但体会并不深刻。通过推行林长制,各级林长深度参与其中,重视林业、研究林业、保护林业、发展林业的意识显著增强。从群众角度看,通过持续深入的宣传引导,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更高,林业生态保护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解决职责虚化问题,有效压实工作责任。林长制通过及时调度、督察和考核,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的工作责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林业改革进一步深化,能够解决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

  (三)解决权能碎化问题,发挥部门联动优势。通过构建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制度,使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各炒一个菜,共办一桌席”,在项目支持、资金投入、宣传引导、督促检查等方面形成合力,形成党政同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变过去林业部门“一对多”为现在林业工作“多对一”。

  (四)解决举错泛化问题,凸显精准施策成效。林业工作原则要求多、面上强调多,与本地实际结合不够紧。林长制改革使各地立足自身资源桌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工作举措更加精准。

  (五)解决功能弱化问题,大幅提升林业效益。通过各级林长牵头,系统谋划本地区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林业发展与脱贫攻坚、改善民生、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使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更加彰显。因此,推行林长制,既是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也是迈过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的迫切需要。

  四、林长制在我省的推行情况

  2018年以来我省就在新县、长垣推行林长制试点工作。2020年初,我省进一步扩大范围、提高层次,在信阳、驻马店、新乡等市全域开展试点,探索不同区域、不同资源禀赋、不同类型推行林长制的模式和路径,为全省推行林长制先行先试。目前,信阳、 驻马店、周口等已全面推行林长制。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后,我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省长多次研究。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班,相继开展基础工作,在我省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深入调研,摸清实情;对安徽、江西先行地区推行林长制情况调研取经,特别是省、市、县、乡、村五级推行林长制情况;到省河长办调研,吸收我省推行河长制的经验;在形成《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初稿后,邀请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河长办、河南农大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对其进行论证和完善,并先后征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处 、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安徽和江西林长制工作处、省直相关单位、省河长制工作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部分乡林站等6 个方面的意见。目前,已报省政府研究讨论。

  五、我省林长制改革工作的建议

  (一)推深做实是实施林长制的基本要求。通过适度放宽权力,逐个明晰义务,层层分解责任,形成上下统一、携手共进的责任链。根据各林长制“纵横结合”的网格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网格的各项目标、责任、任务,遵循可分解、可实施、可监测、可考核要求,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激励问责制度,实现林长制的目标精确化、措施精细化、监管精准化。

  (二)完善配套制度。激发林业动力积极建立各级林长制会议、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明确总林长负总责、林长分级负责、林长办负责日常工作的运行机制,党委政府牵头主抓、林业部门统筹推进、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形成合力。并探索林长制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严格生态保护,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经营体系,促进生态惠民。把林长制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相结合,深化改革、加大经营、发展产业、改善民生,真正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规范引导林地流转,加强政策扶持,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现代高效林业,依托优质森林资源,探索发展森林体验、森林康养等“森林+”新业态,充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加快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富民。引导贫困户通过林地流转、参与务工、小额信贷人股分红、生态护林等方式增加收入,助推脱贫攻坚。

  (四)统筹各方资源,健全保障体系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推行林长制的必要工作经费,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森林资源监测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外资项目等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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