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已经河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根据《河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规划》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规定,现将通过评审的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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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1.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基本情况
2. 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示意图
附件1
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功能区调整基本情况
保护区名称 | 地理位置 | 主要保护对象 | 调整类型 | 调整原因 | 原三区面积(公顷) | 调整后三区面积(公顷) | 申报单位 |
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长垣市 | 珍稀濒危鸟类及黄河下游特有的内陆湿地生态系统 | 功能区调整 | 1.将保护区实验区内在黄河改道过程中形成的生境质量较好的滩涂湿地和鸟类栖息地调入核心区,进一步提升保护级别,增加核心保护区内湿地生态系统的面积和稳定性;2.将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农田、人工植被、少量河道及黄河控导工程调入实验区,为拟建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提供通道,改善保护区周边兰考等地交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现状,推动黄河流域脱贫巩固和高质量发展 | 总面积22780 核心区7948 缓冲区7247 实验区7585 | 总面积22780 核心区7998 缓冲区7207 实验区7575 | 新乡市人民政府 |
附件2
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功能区调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