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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悟思想 为民办事开新篇--王杏芳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

学党史 悟思想 为民办事开新篇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的一些体会以及在平时工作中的一些想法,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百年来,我们党由建党时的50多人发展壮大为今天拥有91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带领有着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东方大国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康庄大道、迎来民族复兴光明前景,创造了“地球上最大的政治奇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所讲:我们党的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是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回望过往的奋斗路,只有不断加强党史学习,才能把党的经验学习好、总结好,才能从历史长河中探寻出社会发展规律,走好前方奋进路。今天,我将从坚守初心砥砺前行、借鉴经验用好后发优势、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等三个方面谈党史学习的体会及在联系实际工作办实事方面的想法。

  一、坚守初心,砥砺前行。

  历史如灯塔,指引人们前进。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从兴业路到复兴路,我们党百年来所付出的一切努力、进行的一切斗争、做出的一切牺牲,都是为了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正是始终坚守这个初心和使命,我们党才能在极端困难中发展壮大,才能在濒临绝境中突出重围,才能在困顿逆境中毅然奋起。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提醒全党,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强调“不要忘了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不要在日益复杂的斗争中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振聋发聩,时刻警醒我们不忘初心,为民谋福。

  结合林业,尤其是结合林发处的工作来说,坚守初心,为民谋福,就是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做到民之所向,我之所往。一要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上取得新进展。在做好与不动产的衔接的同时,做好林权流转的事中及事后监管,指导市、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维护林农合法权益;二要围绕大河大山大平原生态格局及全省林业“一轴两区三群四带多支点”总体布局,针对省内不同地区优势特点,实行“林草、林菌、林药行动计划”,推动林下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以小产品撬动大产业发展,实现林地长、中、短期效益有机结合,在政府得绿的同时,确保群众得利。三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做好全省草地管理,摸清底数,做好监测评价,结合国土三调及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草原保护修复规划,加大保护力度,推进生态修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 记为什么出发。”在为民谋福这条路上,我们要始终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二、借鉴经验,用好后发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人民生活由温饱不足跨越到全面小康,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

  我想用一组对比数据从侧面来描述一下我国所取得的成就。1978年,中国与印度在经济实力、综合国力等方面相差无几,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到印度的4/5;而到了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是印度的近5倍,在科技、交通、教育、医疗卫生、人居环境等领域更是大幅领先印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进程,发展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连续多年超过30%,成为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所列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

  我们所取得的这些成就关键在于党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有赖于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除此之外,也离不开我们充分把握并发挥的“后发优势”——以较低的学习成本和试错成本,缩短差距,在学习、模仿、引进、吸收中使知识和技术的增长可以更快地接近技术前沿,进而领航引行。

  多年来,经过全省务林人的共同努力,我省森林面积大幅增长,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根据全国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省森林覆盖率五年提高2.64个百分点,增幅居中部六省首位。去年12月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总经济师、发改司司长杨超来豫调研时就曾称赞我省将国储林建设与沿黄绿化相结合的做法,反复讲:“没想到你们干的这么好,很有特色,极具推广价值,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是个‘先手棋’,树立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河南范本’。”在取得优秀成绩的同时,我们在一些地方也存在进步空间。例如基础林改结束后,林改队伍普遍弱化、改革政策与支持资金不匹配,有政策无资金,或是资金补助标准太低而难以起到应有作用、林权登记确权办证移交不动产机构后衔接不畅等。类似问题也曾存在于安徽省林业部门,而对方以林长制为抓手,很好的缓解了林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我们可以借鉴这些省份先进经验,发挥后发优势,加快推进工作。

  三、立足本职,扎实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处的一项重要工作。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因而,改革决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一点点摸索探寻,形象点说就是“摸着石头过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摸着石头过河就是摸规律,符合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过程,符合事物从量变到质变的辩证法。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林权制度随着国家社会的发展,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土地改革时期,分山分林到户阶段。1950年6月颁布的《土地改革法》规定了大森林、大荒山和矿山归国家所有,没收和征收的山林、茶山、桐山、竹林、果园等可分土地应适当比例统一分配,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951年4月政务院在《关于适当地处理林权,明确管理保护责任的指示》中指出:零星分散的山林,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分别进行清理和确定林权,由县人民政府发给林权证明。二是农业合作化时期,山林入社阶段。1953年开始,全国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林业和农业一起走上合作化道路。1956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除少量零星的树木仍属社员所有外,幼林和苗圃、大量成片的经济林和用材林,由社员所有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农村林业逐步由分散经营转向集中统一经营。三是人民公社时期,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阶段。1958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开展,实行政社合一管理体制。1960年《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提出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对农村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必须实行“四固定”,固定给生产队使用,并且登记造册。1961年《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要求开展确定山林权属工作,并提出必须坚持“谁种谁有”原则。1966年开始“文革”动乱,再次将社员的少量零星树木全部收归集体所有。人民公社时期,山林实行集体统一经营。四是改革开放时期,林业“三定”阶段。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开展了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三定”工作。198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十项政策》颁布,确定“取消木材统购,放开木材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实行议购议销”,集体林区木材经营进一步放开。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多个林业改革试验区开展了山地开发、资源林政管理、木竹税费、林产品流通市场、林业股份合作等一系列触及林权制度的改革实践,起到了作示范、探路子、出经验的作用,但没有形成以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全局性的改革大势。200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福建、江西、辽宁等省进行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胆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中央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和深化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推动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行“分山到户、均林到人”,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今年三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三明考察时指出: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很有意义,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推进改革不仅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还要有“海到无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豪情,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百年奋进初心如磐,雄关漫道使命在肩。我们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林业“十四五”发展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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