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技术标准》意见的通知
根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河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nzhch1970@163.com。
2.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40号河南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邮政编码:45000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附件:《河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林业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