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82号建议的答复
孙淑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灵宝建设优质苹果基地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林业部门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加大支持苹果产业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印发的《河南省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着力打造豫西苹果...等优势产区”,于2019年8月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的意见》(豫政办〔2019〕44号)提出:“在灵宝等3个优质苹果基地县(市、区),加快低产老果园改造,推广矮砧密植高标准生产技术。”省政府于2018年印发的《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指出“优化优质林果产业发展布局...建设苹果等生产基地”。为支持灵宝优质林果产业发展,2018年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了《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可持续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8﹞85号),在灵宝市投入农业可持续发展引导专项资金540万元用于发展苹果产业发展。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和《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总体部署,支持灵宝建设现代化育苗基地,支持将苹果良种育苗列入林业育苗补贴范围。
二、加大科技推广支持力度
为更好地支持灵宝苹果产业发展,我局将加大组织指导林业科技人员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力度,把广大林农最急需的林果新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信息送到生产一线。结合2019年制定的河南省地方标准《苹果简约化栽培技术规程》,组织省林果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提高标准技术规程的推广应用。
三、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大力支持灵宝市果农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推动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发展,提高灵宝市农民发展苹果产业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落实《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贴息扶持政策,解决农民在资金、技术、生产、销售中的问题,形成专业合作社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苹果产业发展局面。
感谢你对林业建设工作的关注!
2020年7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
0371-65508813
联系人:颜培涛
抄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82号建议
题目:关于支持灵宝建设优质苹果基地的建议
灵宝市地处西北黄土高原优质苹果产业带的优生区,被誉为“亚洲第一高山果园”和“苹果之乡”。1921年,灵宝实业家李工生先生从山东烟台引进栽植,至今已有百年历史;1947年陕西洛川人李西安先生又把苹果引进到洛川,可以说,灵宝是西北黄土高原优质苹果的发源地。经过近百年的发展,目前全市苹果面积90万亩,年产量14亿公斤,产值56亿元。“灵宝苹果”品牌价值186.42亿元,稳居全国县级第一位,也是全国名优特农产品、全国首批地理标志产品。
苹果产业带动了包装、运输、贮藏、农资供应等相关产业全面发展,产业链条年吸纳农村劳动力30余万人,苹果收入成为农村群众供孩子上学、娶媳妇、盖房子等家庭开支的主要来源。同时,苹果规模化栽植后,既能有效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地表水源、净化空气质量、保持生态平衡,又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在富裕了一方果农同时,也美化了一方山水。
近年来,与我们相邻的陕西省,举全省之力,发展苹果产业,在优良品种引进推广、育苗、现代产业园、冷链物流、苹果信息中心等领域飞速发展,大有赶超之势。为了在全国苹果生产中仍保存河南一席之地,灵宝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优质林果业基地的要求,在实施老果园改造、新品种引进、建设苹果研究院和苹果小镇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目前仍然存在老果园急需更新、果园缺水严重、种植模式传统、冷藏库不规范等问题。恳请省政府对灵宝苹果产业发展予以支持,巩固和保持河南苹果在全国苹果产业发展大格局中的地位补贴范围,提升果园机械化水平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让“灵宝苹果”成为河南的一张靓丽名片。
1、建议省农业农村厅支持灵宝市申建国家农业现代化产业园,提高苹果种植模式的现代化水平。
2、建议省农业农村厅支持灵宝申报果园水肥一体化项目,将果园开沟施肥机、弥雾机、割草机、枝条粉碎机、苹果采收平台等现代化果园大型机械补贴纳入农机购置。
3、建议省林业局支持灵宝建设现代化育苗基地,并将苹果育苗列入林业补贴范围。
4、建议省水利厅支持灵宝兴修小型水库、塘坝,进行水系连通,为果园灌溉提供水源。
5、建议省商务厅支持灵宝建设大型冷链物流电商销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