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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局关于2019年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20-02-28 来源:

  2019年,省林业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十次会议精神,围绕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南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以依法治林为主线,明确任务、齐心协力,林业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机构改革任务,依法履行行政职能。1.完成了对具有部分行政职能的局属事业单位的职责调整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的改革要求,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4个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其原来承担的行政职能对应划入局机关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森林草原灾害预防处、森林资源管理处、林业改革发展处等处室。2.完成了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行政职权梳理工作。针对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中保留的原省林业厅117项行政职权,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及法律的“立改废”情况,拟取消行政处罚4项、拟取消其他职权1项;因机构改革,随职能划转,拟划入我局各类行政职权17项。同时,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拟新增行政奖励1项、行政许可1项。调整后,省林业局拟设各类行政职权131项。

  (二)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安排依法行政。按照《河南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豫法政〔2019〕1号),省林业局印发实施了《2019年度河南省林业法治工作要点》《2019年河南省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河南省林业局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19年河南省林业局局长办公会学法计划》《2019年度全省推进林业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10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林业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年度任务。

  (三)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务公开规定。努力推进林业“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积极改善便民利企的营商环境。一是对标国家级政务服务事项,认真梳理我省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对省市县三级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规范,形成《省级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全省林业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由原来的26项增至54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了“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梳理、编制等工作任务。三是推进林业系统电子证照汇聚及应用建设。配合参与省级综合电子证照库建设,完成事项与证照的关联绑定。四是依法依规办理政务受理。线上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通过河南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国一体化平台在线审批办理,线下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分头审批、统一送达”,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794件。五是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河南林业信息网上公开2019年度预算,包括年度预算收支、财政预算收支和“三公”经费支出以及2018年度财务决算。所有招标采购项目,均在河南林业信息网和招标主管部门要求的媒体上公开。同时,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林业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区别不同情况,及时研判分类处置。

  (四)加强法治协调督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林业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在对现有的3个林业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进行再培育、再提升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新的示范点。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制定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确保“三项制度”在我局落实到位。三是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经过综合考察,确定郑州市林业局为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试点单位,并指导梳理出6项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相对人“被罚”的风险。四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度审验。组织60多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厅统一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为新入职、符合《行政执法证》申领的执法人员申办执法证。五是开展林业执法案卷评查。组织专家对各市林业主管部门推荐的50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审,对于优秀执法案卷通报表彰。

  (五)着力乡村治理有效,依法化解涉林纠纷。第一,强化行政复议纠错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认真审查案件材料,严把时限、内容,做好受理、调查、决定和送达工作,全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15起。第二,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细化案件调查、答辩、举证、出庭工作,办理被诉案件9起。第三,认真化解群众纠纷。组织法规处及有关责任处室、法律顾问,共同对疑难案件、遗留问题深入研究会商,稳步促进纠纷有序解决。

  (六)创新法治宣教方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委托培训与自办培训相结合、综合性培训与业务性培训相结合,利用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干部学院教学基地,积极选拔、推荐市县基层林业执法骨干参加全国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为基层林业执法骨干创造学习林业法律知识、交流林业执法经验的广阔平台,全年共计选送230余人次参加培训。在郑州举办了全省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省直有关专家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及服务型行政执法进行授课。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草原法》以及“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志愿服务、微视频征集、网站飘窗等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普法氛围。2019年,深入林区、社区开展普法、科普活动390多次。8月15日,我局组成金秋志愿服务队,到对口帮扶的桐柏县朱庄乡粉坊村开展志愿服务,讲解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赠送法律书籍、法治宣传资料,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好评。

  (七)改进规范性文件管理,搞好法制审核反馈。一是开展林业规范性文件备案。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交省司法厅备案。二是开展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了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涉及中介服务垄断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我局3部规章、21件规范性文件。三是结合林业法治实践,对省人大、省直厅局发来的《河南省旅游条例》《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36部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讨论,按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八)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河南省林业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河南省林业局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中共河南省林业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河南省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和《河南省林业局关于规范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等制度,不断提高林业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在重大行政事项决策中,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对森林乡村考核检查办法等事项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聘请法律顾问,并发挥其服务咨询作用,参与处理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二、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打算

  2020年,省林业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组织实施《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强化林业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森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全面落实我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工作要点》中强化法治保障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林,为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河南出彩河南提供坚实的林业法治保障。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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