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由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欢迎来电、来函与林业厅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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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2017年,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大局,以实施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为抓手,以保护群众涉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林业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主管厅领导具体分管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其他厅领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台帐,各负其责;厅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各处室单位都明确一位处级干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5月,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听取了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会后,及时下发了《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细化了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政务公开具体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保障工作经费,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1.健全工作制度
我厅注重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河南省林业厅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河南省林业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河南省林业厅政务舆情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大政务信息共享、舆情回应、对接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力度。注重加强政务受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受理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单位、办理承诺时限以及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相应法律责任,与行政职权运行公共服务流程图一并公开,并简化优化了办事流程。完成了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事项填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上报工作,配合完成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省林业厅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38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66条。
1.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3月3日,我厅印发了《河南省林业厅政务舆情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次;在涉及林业改革、退耕还林等政策出台后,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解读,发布稿件2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其中网络申请19件,信函申请3件,传真申请1件。办理结果:同意公开答复的17件,属于已主动公开的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办理省政府转办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部按期办理并答复,办结率为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厅没有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
六、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投诉举报。
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在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豫政复决〔2017〕1773号)责令我厅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答复后,我厅已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作出答复,并按要求送达。
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驳回了原告起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限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强化“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省林业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方案,进一步把“五公开”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和学习,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
2018年2月2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省林业厅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95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8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6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8 |
单位负责人:刘金山 审核人:李灵军 填报人:高灵波
联系电话:0371-65837202 填报日期: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