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南省林业厅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由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欢迎来电、来函与林业厅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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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2016年,省林业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大局,以实施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为抓手,以保护群众涉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林业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及时调整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主管厅领导具体分管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其他厅领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各负其责;厅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各处室单位都明确一位处级干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初,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厅领导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会后,及时下发了《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将20项政务公开具体任务落实到全厅26个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同时保障工作经费,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健全工作制度,提升服务质量
我厅注重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相继建立完善了《河南省林业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河南省林业厅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估暂行办法》《政务公开定期会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河南省林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省林业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暂行规定》《河南林业信息网管理办法》《河南省林业厅“三公”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政务受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受理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单位、办理承诺时限以及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相应法律责任,与行政职权运行公共服务流程图一并公开,并简化优化了办事流程。完成了河南林业厅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相继开发了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综合管理监督系统、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在线行政审批系统两个信息化执法平台,推进了网上申请、受理、办理信息化工作,为公众“一站式”在线审批提供了便利。
(三)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监督问责
建立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省林业厅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5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4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92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80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工作机制,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次;在涉及林业改革、产业发展、行业规划等政策出台后,迅速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解读,先后发布稿件7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其中网络申请15件,信函申请19件。办理结果:同意公开答复的19件,属于已主动公开的1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4件。全部按期办理并答复,办结率为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厅没有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
六、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投诉举报。
接到行政复议决定1件。在接到上级部门撤销《河南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行政复议决定后,我厅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了信息公开答复,并送达申请人。
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驳回了原告起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林业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宣传的力度不够。经常有林农因为不知道或不会使用河南林业信息网查询信息,而舍近求远来省厅咨询政策。
2.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比较繁重,针对林业工作特点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建立。
(二)工作建议
1.建议省信息公开办公室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针对刚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开展重点培训。
2.建议省信息公开办公室适时举办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推进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省林业厅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0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2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8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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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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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9 |
单位负责人:陈传进 审核人:李灵军 填报人:周三强
联系电话:0371-65922989 填报日期: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