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林改综〔2017〕7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自愿申报、择优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把真正资源优势明显、准备工作充分、法人治理完善、盈利预期稳定、投入规模较大的林业产业项目推荐出来,促进林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信息化和品牌化发展,满足社会对林产品和林业服务的多样化需要 。
二、林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的范围
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范围包括所有林业企业开展的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即森林资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的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项目领域。2017年重点支持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以产业园区为依托,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具体支持范围详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并附《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二)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的《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书》和《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审核表》(见附件1);
(三)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其他情况说明材料。包括效益情况及市场前景预期、原料来源、带动农民(林农或林区职工)增收情况、节能减排措施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与当地建行主动联系,加强交流沟通,发挥各自优势,按附件1要求,指导项目单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整合好资源,组织好项目,把项目推荐工作做好做实。
(二)申报基金项目的企业应如实提供完整材料,企业审报文本、附件证明及其他材料中的有关指标和文字内容必须相互衔接、前后一致。
(三) 各地务于2017年11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按照顺序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6份,报送省林业厅产业办,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hnsfl@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上报的电子表格样式,请在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心产业QQ群下载)
联 系 人:肖建成 胡旭东
联系电话:0371-65937113
附件:1. 国家林业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业务工作的通知
2. 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1河南省林业厅林业产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林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