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有关县(市)林业局、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9号)要求,结合我省正在实施的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省林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河南省林木良种苗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53个贫困县本次不需申报项目。涉及53个贫困县的资金省级将按照“因素法”测算分配,不再确定具体项目,相关资金可由贫困县统筹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同时,省级将确保用于贫困县的相关资金占比不低于2016年度用于贫困县资金比例。各地林业部门也要结合当前林业扶贫工作实际,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林办[2016]116号)要求,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二、各省辖市和有关直管县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负责组织推荐国有育苗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备选单位(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报),被推荐单位的基本情况、采用的育苗先进技术等材料应翔实。
三、根据被推荐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河南省2017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补贴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上述材料一式二份,于2017年4月20日前以林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形式报送省林业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henzmk@126.com。
联系电话:0371-65956021 63312251
附件 1.河南省2017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2.河南省2017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补贴项目申请表
关于河南省2017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补贴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