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有关院校和林业科研院所:
根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开展林业长期科研试验基地情况调查的函》(林科计便字〔2017〕09号)要求,现就开展全省林业长期科研试验基地情况调查有关事宜如下:
一、调查范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所在行政区域的涉林院校和林业科研院所、国有林场和苗圃场等单位建立的林业长期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二、调查内容
(一)提供基地基本情况材料。主要包括已建立的林业长期科研基地主要任务、承担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特色优势等内容。其中,种质资源包括主要树种、树种总数及种质资源总份数;树木园包括树种总数;母树林包括树种、面积;种子园包括树种、代数、每代的面积;测试林包括测试树种、测试类型(种源、家系、无性系、杂交组合等)、每个类型面积;育种群体包括树种、亲本数量、面积;经营类固定样地包括树种、林分类型、经营措施、样地面积及数量;培育类固定样地包括树种、培育类型、样地面积及数量;森林生态类包括林分类型、试验内容(如生态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等)。
(二)填写林业长期科研试验基地调查表(详见附件)。对表格要求填写内容要逐项填写,其中基地类别、专业类型为选择填写,先点击下方对应空格,再点击右下方出现的▼符号,对应选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林业长期科研试验示范基地是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林业技术开发、林业科技成果示范以及为林业产业化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是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利用,林木长期育种,生态保护与恢复,森林培育与经营,森林资源利用等林业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的重要依托。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及涉林院校和林业科研院所、国有林场和苗圃场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查工作,切实担负起组织调查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认真开展调查,确保调查情况全面、准确。
(二)按时上报。请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组织归口管理的林业科研院所、国有林场和苗圃场,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涉其他林科研机构和院校,于2017年3月13日前上报基地基本情况材料和基地调查表(电子版请发送至hnlykj606@126.com)。
联系人:李永成
联系电话:0371-65936570 18937103239
附件:国家林业长期科研试验基地调查表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