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
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16〕267号)。为做好我省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重点
国家补助的造林绿化使用的苗木。
二、抽查范围
造林地苗木、苗圃地假植苗木和销售的苗木。
三、抽查、检测依据
(一)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和《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等。
(二)检测依据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油茶苗木质量分级》、《育苗技术规程》、《容器育苗技术》、《油茶栽培技术规程》等正式颁布施行的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没有标准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抽查内容和检测项目
(一)抽查内容
林木种苗质量情况;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执行情况;林木种子来源情况;造林作业设计中是否对种苗质量和林木良种提出要求及执行情况。
(二)检测项目
苗木:地径、苗高、根系。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的有关要求,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一)2016年3月国家林业局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随机抽查我省林木种苗出现问题的单位,要全面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认真进行整改;没有抽中的单位要从出现问题的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出现类似的问题。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对苗木生产和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种苗管理机构一定要指定具体负责人带领有关业务人员深入苗圃地、造林地,对林木种苗质量进行实地检测检查;对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经营合同、生产档案等逐项对照落实。
(三)承担有2016年度国家良种补贴任务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种苗管理机构和23家单位,要按照2017年1月上旬省种苗站在郑州举办的全省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培训会要求,做好苗圃地苗批和造林地苗木检测及苗圃地生产经营档案的完善、种苗质量的自检及造林地作业设计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2月底前做好国家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苗木质量抽查结果表附件1-5.doc
2.苗木被抽查单位情况表
3.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
4.苗木抽样单
5.苗木调查记录表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