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是河南省林业厅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1958年成立以来,已逐步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省级林业科研机构,成为全省林业科学研究的排头兵。主要从事森林培育研究与森林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水土保持与防沙治沙研究、林木种质资源与品种选育研究、森林保护研究、林业产品质量监督与检测、花卉、园林濒危珍稀植物驯化与保护研究等。院内设4个行政科室和9个业务研究所及省级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选育重点实验室、省级生态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核桃栽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木本粮油栽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建有“河南省创新驿站工作站”、“河南省林业生态保育与生态工程院士工作站”和 “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招收条件
1、在国内外已经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年龄在40岁以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林业科研工作;未受过纪律处分。
3、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 |
人数 |
1 |
花卉 |
1 |
2 |
经济林 |
1 |
3 |
园林 |
1 |
4 |
森林保护 |
1 |
5 |
森林生态 |
1 |
6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7 |
园艺 |
1 |
8 |
林木遗传育种 |
1 |
二、在站待遇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享受和院在职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工资标准按副高级技术职务工资等级(副高七档)执行。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能创造性地开展研究,较好地完成博士后研究课题,并取得较大成绩的,院里将积极向上级申请,为其争取编制,留院工作。
3、院里负责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省直医疗保险待遇,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4、院里免费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住房,并配备必要的家俱。水、电、气、暖等费用根据实际用量,按在职职工标准收取。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时,要及时退出住房。
5、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我院协助其办理户口及协调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入学入托等有关事宜。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院人事科 田丽
联系电话:0371-60270300
电子信箱:171635369@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林科路4号,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
邮编:4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