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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整治方案》公示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6-03-02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约谈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环境保护问题的《约谈纪要》,切实做好保护区约谈问题的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的目标任务

对保护区内所有企业矿产探采项目(设施)、开发建设现状、矿渣堆放、矿权单位相关手续审批等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对所有非法坑口全部关闭到位,非法生产生活设施拆除清理到位;对扩大渣坡范围、乱倒矿渣、违法生产、乱建生活设施、违规审批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采取清运石渣、砌石埝固定渣坡、覆土种草种树等综合措施,限期完成渣坡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矿山企业退出方案,明确实验区矿山企业退出时限;制定《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赋予保护区管理局执法权,明确保护区管理主体责任。

到2016年4月15日前,保护区内的非法坑口全部彻底关闭,非法生产生活设施全部拆除,保护区内违法生产、违规审批等行为得到依法处理; 2016年4月15日后,核心区、缓冲区实现零坑口。实验区没有新的规定前提下,新的项目不再审批,坑口数量只减不增。到2018年底,通过综合措施,完成矿渣专项治理工作。实现保护区域内社会和谐稳定,矿山开采活动监管有序,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

(三)依法履职,综合治理的原则;

(四)谁矿权谁负责,谁违规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三、整治措施及责任分解

(一)全面清查保护区内探、采矿等生产经营项目

在前期对保护区内进行矿山探、采建设项目(设施)清查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通过排查,摸清保护区内所有探采矿项目(设施)的名称、具体位置、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审批情况等,逐一列出建设项目清单,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存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进行分类,逐项提出整改意见。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三门峡市政府

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在逐项具体整改意见中予以明确

完成时限:2016年2月15日完成。
    (二)集中整治矿山开采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矿山开采秩序

对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违法采矿探矿等工矿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实验区内手续不全的和采矿证到期的生产坑口和停产坑口,立即依法关停,履行关闭手续;对所有依法关闭的坑口彻底封堵,限期拆除设施,逐步实施生态恢复;对矿山企业不按批准的矿山设计、开发利用方案、矿区总体规划开采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违规审批、以探代采、越界勘查、非法转让、非法出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政府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三门峡市政府按部门职责予以明确

整改时限:2016年4月15日前落实清理整顿任务。

(三)加快小秦岭保护区生态治理和恢复

已闭坑的坑口,实施全面治理;正在生产的坑口除留出必要的生产和生活区域外,不得扩大或新增生产和生活区面积,对其它区域进行全面治理。全面治理以坑口渣坡清运下山为主,防止原地固定渣坡引发次生地质灾害,新产矿渣必须清运下山,清运后剩余残渣采用拦渣墙对其固定,然后采用覆土种草和栽植树木的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对堵塞河道、有可能发生次生地质灾害的坑口进行专项治理,包括疏通河道、清运渣坡和生态恢复治理。疏通河道主要是对河道内堆积的渣石清运下山,平整河道、渣坡清运、浆砌石埝,对剩余残渣进行固定,然后采用覆土种草和栽植树木的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所有治理措施按照“谁矿权谁负责,谁违规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由矿权企业制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明确治理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政府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三门峡市政府按部门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予以明确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四)建立长效机制

1.制定《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根据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亟需制定《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赋予保护区管理局执法权,明确保护区管理主体责任,理顺保护区管理与矿权管理体制。矿管职能部门可在保护区设立办事机构,协助保护区开展工作,增强保护区管理局的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政府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三门峡市政府按部门职责予以明确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2.制定退出方案

既尊重历史,又面对现实,制定保护区内矿产企业的退出方案,建立并实行保护区内矿产企业逐步退出机制。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政府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三门峡市政府按部门职责予以明确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五)提升保护区能力建设

1.小秦岭保护区管理局与河西林场是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受机构设置、人员供养渠道等各种条件限制,无可靠资金来源。要借助本次国有林场改革,增加保护区公益性事业编制,将保护区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费用纳入地方财政,为保护区规范化管理提供根本保障。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政府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三门峡市政府按部门职责予以明确

整改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2.小秦岭保护区管理局要结合实际,抓紧编制《小秦岭保护区总体规划》,申报相关基建项目,争取国家财政支持。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责任单位:小秦岭保护区管理局

配合单位:三门峡市林业局

整改时限: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

(六)加强对保护区的监管

1.加强对小秦岭保护区管理局的监管力度,督促保护区管理局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落实主体责任。对违反制度、不负责任、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不坚持原则的行为,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同时,组织对小秦岭保护区环境状况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小秦岭保护区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2.加强对全省林业系统管辖的自然保护区的监管。举一反三,在全省林业系统管辖的自然保护区再次开展专项排查清理整顿活动。强化措施,避免小秦岭保护区类似问题在其他自然保护区出现。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责任单位:保护区所在地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以山地混合生态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之一,位于河南省海拔最高处,具有南北过渡、东西交汇、垂直带谱明显的显著特征,生物种类繁多,植被类型奇特,地理位置特殊,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因而,要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大局高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环保部《约谈纪要》的要求,履行领导责任,全面落实清理整治方案,确保按期完成环保部约谈提出的各项内容。

(二)加强领导
    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严格管控、履行主体和保护责任,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工作效果。三门峡市政府、小秦岭保护区管理局要依据《约谈纪要》要求,围绕主要问题和对各自的要求,逐一对应,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配合,全力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按照整治方案内容和时限要求,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切实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四)狠抓责任落实

要认真查处各项违规违纪行为,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督促和检查

要针对整改措施和时间进度进行督促,对责任单位的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加大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快整改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单位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六)接受社会监督

要将整治方案、工作落实情况和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届、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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