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挑选纬五路40号院地下停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厅建字 第23号)
各购买纬五路40号院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
为促使地下停车位早日投入使用,根据《纬五路40号院地下停车位、地下室使用权出售办法》和《纬五路40号院购买地下停车位使用权抓阄办法》(厅建字第20号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挑选地下停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挑选时间
2014年12月20日上午8:30~12:30为1~70号挑选时间,下午14:00~18:00为71号~133号挑选时间。
二、挑选地点
纬五路40号院住宅区地下停车场负一楼大厅。大厅内挂有负一层、负二层停车位区划布局平面图。
三、挑选方式
1.业主凭2013年5月15日地下停车位以抓阄方式取得的《纬五路40号院挑选地下停车位排序号卡》和业主购买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缴款收据(两者必备),按卡序号现场依次进行挑选。
2.业主可以提前到现场进行考察,然后到挑选处等待叫号挑选,每号限1~2人进场,挑选时间限制在4分钟内完成。
3.选定后,由业主在《纬五路40号院地下停车位挑选位号登记表》和排序号卡上签名并按上手印,工作人员将《纬五路40号院挑选地下停车位排序号卡》收回,在平面图上进行标注,现场实时动态公布,即现场挑一个、标一个、公布一个。
4.业主没有按时到场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挑选的,按放弃本次挑选处理,后序人员递进。放弃人在挑选期间仍可到场挑选,但要等当前挑选人出场后,经工作人员同意,依序安排入场。
5.请驻省林业厅纪检监察室派人,对挑选地下停车位全过程实施监督。
6. 《纬五路40号院地下停车位挑选位号登记表》将在厅机关和驻郑厅直单位公示5天,如无异议,即将所有信息录入地下停车位管理系统。省林业厅机关服务中心将按照《纬五路40号院地下停车位、地下室使用权出售办法》,向购买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发放《纬五路40号院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证》。
四、地下停车位的管理
地下停车场建成后,交物业公司管理,在停车场投入使用时,停车位使用权人要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附件:地下车库(负一、负二层)平面图[点击下载]
地下停车位抓阄结果公示表[点击下载]
联系电话:0371—65966880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