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驻郑厅直各单位:
为改善我厅干部职工住房条件,经厅领导同意,决定对厅机关和驻郑厅直单位干部职工住房情况进行调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厅机关和驻郑厅直各单位在编无房和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差额面积标准的职工。
“无房职工”指未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差额面积标准”是指,现住房面积与房改政策规定的职工住房标准差额面积超过20平方米。
二、有关要求
由于住房调查涉及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计分排序将以干部职工自己填写并经单位审核后的调查表为依据进行核算。因此,请各处室、各单位对干部职工递交的调查表进行认真审核,做到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录入调查汇总表请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14年10月10日17时前,将调查表和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厅建房办(厅机关服务中心),报送时一并报电子版。
附件:省林业厅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基本情况及住房需求调查表[点击下载]
林业厅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基本情况及住房需求调查统计表[点击下载]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