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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发布鸟类禁猎期的通告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4-01-28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我省处在候鸟迁徙的中线,是野生鸟类重要的迁飞通道、停歇地、越冬地、繁殖地和栖息地。鸟类是生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在农林生产、科学研究、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鸟类资源保护,决定在河南省境内对所有野生鸟类实行禁猎,禁猎期为2014212019131。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猎捕鸟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凡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猎捕鸟类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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