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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补充上报2014年营造林生产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3-10-23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局:

    为了认真做好2014年林业生产计划编报工作,在各地已经上报2014年营造林生产计划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请进一步补充上报2014年营造林生产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2014年的营造林建设任务。根据上次上报统计,全省共上报造林(不包括飞播造林)404.9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200万亩。《规划》确定的全省2014年造林为267.3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374.8万亩。根据实际,经省厅研究,初步确定2014年全省按照造林300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300万亩进行安排。现根据《规划》按照同一比例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详见附件1)。各地必须按照附件1的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县(市、区)。

    二、纳入2014年营造林生产计划的国家工程项目详见附件2和附件32013年长江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木材战略储备基地项目省里文件没有正式下达,暂按附件2中的任务安排,最后以正式文件为准,省厅再进行调整。防沙治沙、珍贵树种培育等基建项目待国家文件下达后也要纳入2014年营造林生产计划的生态工程之中,各地上报时要考虑在内。附件2中列明了各国家工程项目省里下达的文号,各地要对照文件认真核对,若不一致的,以文件为准,并告知省厅规划资金处。

    三、将上次上报的“县级以下廊道”的建设任务填入“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

    四、各地可将省级工程的核桃、油茶等木本粮油和生物质能源林的造林面积列入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

    五、省级工程的森林抚育,各县(市、区)分集体林和国有林场(具体到每个国有林场)单列上报,各地可将竹林、生物质能源林、木本油料林和干果类树种纳入省级抚育工程范围,有关技术要求详见附件4

    六、各县(市、区)上报表格(附件5)盖章后由各省辖市汇总(不含省直管试点县),于11 10日前由省辖市盖章后上报省厅规划资金处,同时报送表格(附件5)的电子版。省直管试点县按照上述要求直接上报省厅。附件5中国家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附件3的分类分解到林业生态省的各工程之中,“来源”一栏国家工程项目统一按照附件3中的简称填写,省级工程低效林改造中的生物质能源林改培填写“能源改培”外,其余统一填写“省级工程”。表格统一用Excel格式,表格中的栏目不能删改,面积以万亩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以便统计汇总。

    联系人:光增云    话:0371-65906501

                  箱:guangzengyun@163.com

    附件:1. [点击下载]2014年全省营造林任务计划表

          2.目前已经安排的2013年度国家工程项目统计表

          3.目前已经安排的2013年度国家工程项目按生态省提升工程分类统计表

          4.2014年森林抚育省级工程抚育技术有关要求

          5.2014年河南省营造林计划明细表

          

                 

                                       2013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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