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局:
开展技术培训是我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以下简称森清)工作的重要程序之一。为了做好我省第八次森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省辖市统一组织所属县(市、区,含辖区内省直管试点县)参加森清的全体人员,采取集中地点、集中时间、集中食宿、集中管理的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地点要选择具有实习条件的地方。培训期间,各省辖市要切实加强对参训人员的管理,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二、培训要求
各省辖市务必在
三、审核评估
培训要做到时间、内容、方法、效果四到位,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训质量。各省辖市负责与省规划院共同对培训实效进行审核评估,并将审核评估结果上报厅资源处。审核评估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补课。否则,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