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告公示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征求2013年森林资源培育计划意见和报送计划明细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2-12-14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局:

    为了认真组织好2013年林业生产,在各地上报的基础上,经与相关处室沟通并结合我省林业的实际,我处提出了2013年全省森林资源培育计划安排框架性意见,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各地征求意见,同时请各地报送计划明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的各项建设任务已经安排到各县(市、区),对于已经提前安排资金而没有上报造林计划的县(市、区),省厅根据情况安排了建设任务。各地要充分考虑当地宜林地面积、林木种苗数量、劳动力资源等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建设任务,任务较大的县(市)若不能完成任务的可在省辖市的范围内调整。必须确保各省辖市、各县(市、区)能够完成建设任务。见附表1

    二、列入2013年森林资源培育的国家工程项目:造林总面积109.87万亩。其中2012年天然林保护工程7万亩,2012年退耕还林工程23.5万亩(人工造林18万亩,封山育林5.5万亩),2012年造林补贴试点57万亩,2012年油茶示范林0.8万亩,2011年基建0.4万亩,2012年基建0.4万亩,2012年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试点2.8万亩,2012年防沙治沙0.33万亩,2012年长防林三期工程0.29万亩(2012年结余的封山育林面积),2012年太行山绿化三期工程0.29万亩(2012年结余的封山育林面积),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速丰林和经济林17.06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10.32万亩。其中:2012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面积71.05万亩(含2012年未完成的0.37万亩),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中幼林抚育22.08万亩、低效林改造17.19万亩。见附表2

    三、2013年农发项目造林、2013年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2013年太行山绿化三期工程不列入2013年森林资源培育计划。

    四、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美化工程严格按照附表3的任务执行,不得变更。

    五、2013年森林资源培育生态工程暂按生态廊道网络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山区营造林工程、社区绿化美化工程等4个工程,产业工程按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经济林、花卉苗木等3个工程进行安排。各地要将确定后的任务按来源分解落实到各个工程,填入附表4之中。

    六、要提升工程造林质量。人工造林必须全部为植苗造林,苗木规格必须达到Ⅱ级苗以上标准。封山育林必须全部为疏林地和无林地。严禁将直播造林和有林地封育列入其中。

    七、高速公路提升改造面积按各地上报计划面积的2倍安排。作业设计、施工、验收均按下达计划的50%执行。

    八、廊道网络工程包括县道、河流二级支流、支渠及以上现有廊道两侧的林带造林绿化,不包括Ⅳ、Ⅴ级廊道和廊道沿线的荒山荒地造林。为了避免重复,廊道网络工程不包括高速公路造林绿化(高速公路造林绿化全部纳入高速公路提升改造)。

    九、生态能源林改培不再列入造林,列入改造之中。

    十、飞播造林40万亩,由规划院会同各地安排到县(市、区),作为任务下达。

    十一、此计划仅作为生产计划下达,不与资金挂钩。以后视情况再确定资金兑付范围和标准。

各县(市、区)上报表格(表1和表4)由各省辖市汇总(不含省直管县)后,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于1225日前报省厅计财处。省直管县按照上述要求直接上报省厅。表格统一用Excel格式,表格中的栏目不能删改,面积以万亩为单位,保留4为小数,以便统计汇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光增云      话:0371-65906501

    宋明伟    电话、传真:0371-65926301

    邮  箱:song65926301@126.com

    附件:1.2013年森林资源培育计划表[点击下载]

          2.2013年森林资源培育国家工程项目计划表[点击下载]

          3.2013年社区绿化美化工程计划任务表[点击下载]

          4.2013年森林资源培育计划明细表[点击下载]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