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12]289号)和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省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专项行动高效开展,省林业厅决定开展冬季强化野生动物保护
执法督查工作。
一、督查内容
(一)《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12]289号)和《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豫林保[2012]318号)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等。
(二)候鸟等野生动物分布区的野外巡护和看守情况,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严打情况。人员到岗到位、应急值守情况;巡护线路设置、看守记录与信息上报情况;收缴或清除鸟网、兽夹等非法猎捕工具情况;特别是对于违法持枪作案和采用围网、毒药等违法方式大规模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团伙严打情况。
(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清理整顿情况。对经营野生动物的高档饭店和路边农家乐,特别是挂有“野味”牌子的餐馆饭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对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的检查情况。
(四)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协调情况。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与当地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加强执法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协调情况;在跨省、市、县运输、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流动性盗猎野生动物较严重的地方,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与相邻地区林业主管部门建立联防联保机制,提高保护执法效力情况。
(五)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情况。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情况;宣传科学爱鸟护鸟知识,引导和鼓励公众关心、支持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产品行为情况;宣传林业主管部门执法取得的成果,彰显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度和决心情况。
二、督查时间
督查工作从2012年12月5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1日结束。
三、督查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组织安排
督查组由省厅保护处、森林公安局、法规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分为3个督查组,每组3-4人,负责4个省辖市。
第一组:组长:杨智勇
成员:陈斌、赵黎明
地点:三门峡、洛阳、焦作、济源、周口、鹿邑
第二组:组长:刘宗仁
成员:高继强、金红俊、包海涛
地点:郑州、开封、新乡、濮阳、商丘、巩义、兰考、长垣、永城
第三组:组长:刘占军
成员:李永成、冯新华
地点:南阳、信阳、平顶山、驻马店、漯河、邓州、固始、汝州、新蔡
五、工作要求
督查期间,各督查组要注意掌握各地的典型工作情况,并随时形成材料报厅行动办公室。督查工作完成后,各组要提交督查工作书面报告。报告要全面反映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内容详实,有具体数据、存在问题和建议等。督查工作报告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请于2013年1月5日前报省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赵黎明 王金辉
联系电话:0371-65935506 65803062
电子邮箱:baohch@126.com hnsslgaj@sina.com
河南省林业厅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