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林计〔2012〕221号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上报
2013年林业生态工程造林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局:
为了认真做好2013年林业生产计划编报工作,经研究决定,请各地上报2013年林业生态工程造林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河南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林业“双增”目标,充分考虑当地宜林地面积、林木种苗数量、劳动力资源等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2013年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
二、2013年林业生态工程造林计划包括省级工程和国家工程。表1为2013年林业生态工程造林总面积,按宜林地造林和补植补造(按折实面积计算,依据2012年标准)分别山区生态体系工程、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新型社区绿化进行填报。要将2012年超计划省厅批复纳入2103年计划的造林面积包含其中。表2为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计划,主要包括2012年退耕还林工程、2012年国家造林补贴等,各地上报后省厅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三、2012年天保工程、2012年油茶示范林的造林计划已经下达,要纳入2013年造林计划。
四、2013年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长防三期工程、太行山绿化三期工程也要在造林计划中预安排,各地要根据工程规划范围进行上报,省厅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五、2013年农发造林项目各地已经申报,待国家批复后纳入2013年造林计划。
六、产业工程省厅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安排,同时要加上退耕后续项目的速丰林和特色经济林造林面积,各地不上报。
七、各县(市、区)上报表格盖章后由各省辖市汇总(不含省直管县)后于8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省厅计财处,同时报送表格的电子版。省直管县按照上述要求直接上报省厅。表格统一用Excel格式,表格中的栏目不能删改,面积以万亩为单位,保留4为小数,以便统计汇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光增云 电 话:0371-65906501
宋明伟 电话、传真:0371-65926301
附件:1.2013年林业生态工程造林建议计划表
2.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建议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