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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2-06-25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扩展年度监测数据应用范围,依据《河南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增加全省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固定样地数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根据监测目标需要,全省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固定样地(有林地)数量由302个增加到592个(各市、县样地数量见附表)。各地要按照《河南省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豫林资〔2010〕140号)要求,结合固定样地数量、分布,认真做好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在配备技术人员、向导时,必须保证每个调查工组至少有1名参加过2008年一类清查的工作人员,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统筹安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

结合当前全省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工作实际,确定今年的年度监测工作与林地落界、生态省重点工程核查验收等工作协调进行,7月5日前完成固定样地外业调查任务。各地要尽快与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联系协商,统筹安排人员配备、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质量管理,维护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要严格按照《河南省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操作细则》规定开展固定样地调查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样地、样木的复位率。要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对调查质量较差、能虚作假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核实,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表:各地监测样地数量

                         

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表

河南省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固定样地数量表

单位:个

样地数量

单位

样地数量

全省

592

 

 

郑州市

20

信阳市

36

开封市

24

周口市

45

洛阳市

48

驻马店市

27

平顶山市

20

济源市

21

安阳市

23

巩义市

10

鹤壁市

11

兰考县

12

新乡市

26

汝州市

11

焦作市

18

滑县

9

濮阳市

18

长垣县

10

许昌市

20

邓州市

13

漯河市

17

永城市

14

三门峡市

31

固始县

11

南阳市

44

鹿邑县

10

商丘市

34

新蔡县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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