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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厅与河南省电力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 http://lyj.henan.gov.cn 发布日期:2012-02-27 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省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集约有效利用国家公共资源,实现合作共赢、协同发展,共促中原崛起,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电力公司经过充分酝酿,友好协商,于2012117签订了《河南省林业厅与河南省电力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现将《框架协议》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和落实《框架协议》各级林业部门、供电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框架协议》,深刻领会其内容和精神实质,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及时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各级林业部门、供电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按照《框架协议》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保证合作机制运行顺畅。

    三、加强合作,相互支持。各级林业部门、供电单位要加强日常沟通,做好电网规划、造林规划的协同配合,加大森林保护、电力设施保护的相互支持力度。

    四、加强监督,探索联合执法机制各级林业部门、供电单位要合作开展林业、电力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动战略合作不断深入发展。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绿色家园各单位要带头履行义务植树义务,积极开展绿化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建设绿色中原、生态中原贡献力量。

 

    附件:[点击下载]《河南省林业厅与河南省电力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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