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124号)及《河南省林业厅植树造林督查制度》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督促检查冬季造林、森林抚育、林地利用规划编制进度和质量,确保冬季造林大头落地和按期完成森林抚育和林地利用规划编制任务。
二、督查内容
(一)林业重点工程、全民义务植树。
(二)森林抚育情况。
(三)县级林地利用规划编制情况:
1、省辖市规划编制协调机构,县级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建立情况。
2、规划基数、规划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3、规划文本编制进度。
4、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
(一)分组情况
本次督查分7个组,由造林处、资源处、保护处、森防站、规划院、退耕中心、救护中心等单位组成。每个处室(单位)为一组,每组2至3人,由一名处级干部带队,其他人员自定。(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四、有关要求
(一)督查以实地查看为主,对整个冬季造林、森林抚育和林地利用规划编制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同时听取汇报,走访群众,查阅资料。要注意发现典型、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并对行动迟缓,造林和抚育质量低的县(市、区)、国有林场,要提出整改意见。
(二)督查组每周应及时反馈有关情况。督查结束后,
(三)要坚持“轻车俭从,随机抽样,督查有责”的原则,求真务实,确保督查工作质量。
附件: [点击下载]督查分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