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
为了认真做好2012年林业生态省森林资源培育计划安排,需要对2012年防护林工程任务进行预安排,请各地抓紧上报2012年防护林工程建议计划,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防护林工程暂按2011年规模进行预安排。全省2012年长防林三期工程按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24万亩,再加上2011年已经下达投资计划的5.4803万亩封山育林共44.4803万亩安排;全省2012年太行山绿化三期工程按人工造林5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共9万亩安排。
二、各地必须在2011年新编制工程《规划》的范围内安排。长防林三期工程共71个县(市、区),太行山绿化三期工程共20个县(市、区)。县(市、区)名单见附表。
三、根据国家要求,防护林工程的造林任务必须在宜林荒山荒地和疏林地上实施。
四、由于工程封山育林面积较大,山区丘陵县(市、区)要尽量多上报封山育林,将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捆绑安排,可将封山育林与其它工程的人工造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统筹考虑。原则要求是: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按1:1搭配,长防林三期按1:1.8-2搭配,太行山绿化三期按1:0.5-0.6搭配。
省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经平衡后在《2012年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中下达。
请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将上报任务按附表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附表:2012年林业生态省建设中防护林工程建议计划表(请下载查看)
联系电话:0371-65906501,传真:0371-65926301。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