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林计〔2011〕139号
河 南 省 林 业 厅
关于编制河南省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
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驻马店、周口市林业(农林)局:
为保障国家木材安全,提升我省木材自给能力,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规发〔2011〕107号)要求,切实做好《河南省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我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和总体布局,结合现阶段我省用材林和速丰林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
基地建设将以集约经营和提高林地生产力为手段,以建立国家优质高效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为重点,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轮伐期15年以下)、中长周期用材林(轮伐期16~30年)和珍贵树种用材林。
二、《规划》编制形式
本《规划》的编制采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国家级《规划》和省级规划同步编制。国家级《规划》的建设任务要落实到省、县两级;省级规划建设任务要落实到县、乡两级;县级建设任务要落实到山头地块。
三、《规划》编报时间
四、《规划》编制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把《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鉴于《规划》涉及内容十分广泛,协调任务量大,省林业厅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规划资金处,协调规划编制的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产业中心(厅速丰办)负责,技术工作由厅规划院承担。有关县(市、区)要成立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按期完成规划编制的任务。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地要在总结以往速丰林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各种问题,特别是林地资源的可能性,从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对木材及生态安全需求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合理确定工程建设的内容和规模,并组织专家论证,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在《规划》编制中,要处理好与其他林业重点工程、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的关系,在《规划》布局上,要与正在编制的《全省林地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相互配合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在宜林地确定上,要注意与重点生态工程宜林地需求的区分,列入本《规划》中的宜林地,将不再安排生态造林任务和投资。
(四)做好保障工作。纳入规划范围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规划编制的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保证编制人员的时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地在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不明事项,请及时向厅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反映,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编制工作。
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编写提纲及附表样式电子文档可在河南省林业厅网站(www.hnly.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 宋明伟
电话:0371-65926301 , 手机:13663712757
2、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厅速丰办) 肖建成
电话/传真:0371-65937113 , 手机:13703716204
3、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刘国伟
电话/传真:0371-65990067,手机:13303819363
附件:规划编制技术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林业 编制 规划 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1年5月20日印发 |
附件:
规划编制技术方案
为保障国家木材安全,提升我省木材自给能力,扎实做好《河南省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2011-2020年)》的编制工作,根据我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和总体布局,结合现阶段我省林业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技术方案。
(一)规划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转变林业的发展方式,坚持把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长”作为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坚持把兴林富民作为基地建设的根本宗旨,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基地建设的强大动力,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支撑,坚持把森林经营作为基地建设方式的重要内容。通过集约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改善林分质量,在我省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木材生产基地县和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切实增强木材自给能力,为构建国家木材安全保障体系做出较大的贡献。
(二)规划基本原则
1.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基地建设以经济效益为主,兼顾生态效益;基地建设以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改善林分质量为主,充分发挥森林的多功能效益。
2.坚持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基地建设规划要与正在编制的《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地方土地利用规划、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规划相衔接。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原则上每个县(含市、区,下同)新造和培育任务不得少于20万亩(平原县不得少于10万亩)。
3.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长短结合的原则。各县要根据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确定建设重点,新造和现有林培育相结合,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中长期用材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培育相结合,全面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
4.坚持示范带动的原则。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打造一批规模较大、示范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不同类型示范区、示范场,带动和引领我省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的总体推进。
5. 坚持政府支持和市场引导的原则。在充分体现政府在政策、资金方面大力扶持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运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二、规划体系
为全面深入、科学合理完成本次规划任务,基地建设规划采用国家、省级相结合的两级规划体系。
(一)国家规划
国家规划从总体上控制基地建设的范围、规模布局、建设重点、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
根据基地建设发展的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全面分析以往基地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结合本次基地建设的分区布局、主攻方向、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重点以及林业发展“十二五”基本构架,确定本次建设的工程任务量。
(二)省级规划
省级规划在国家规划的指导和控制下,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省域范围内工程布局、建设规模与建设重点。
根据国家规划的总体要求,通过综合分析省域范围内以往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明确省级规划的建设目标、工程布局和建设重点,确定工程任务量(涉及的用地面积要求落实到县、乡两级)、进度和质量,并将县级填报材料作为附件纳入省级规划中。各县要在省级规划的控制指导下,落实县域范围内工程建设目标、内容和任务,填报现状与规划表、提供现状与规划专题图件等(涉及的用地面积要求落实到村和山头地块或林班、小班)。
(一)规划范围
我省的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县级范围,按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1.县级区域内(包括国有林场)的现有用材林面积和宜林地面积大于10万亩的县;
2.能充分认识到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性,营造林积极性比较高;
3.用于基地建设的地块权属清晰,并且稳定。
根据2007年全省二类调查结果和生态省建设情况,初步筛选出66个县(市、区)。
全省合计 |
省辖市 |
县(市、区) |
15个省辖市、66个县(市、区) |
郑州市 |
中牟、新密 |
开封市 |
兰考、杞县、尉氏 | |
洛阳市 |
宜阳、嵩县、洛宁、伊川、 | |
平顶山 |
汝州、舞钢、鲁山、叶县、宝丰 | |
安阳市 |
滑县、内黄 | |
新乡市 |
原阳、延津、长垣 | |
焦作市 |
武陟 | |
濮阳市 |
濮阳、范县 | |
许昌市 |
禹州、许昌 | |
三门峡 |
灵宝、卢氏、陕县、渑池 | |
南阳市 |
邓州、南召、方城、西峡、镇平、内乡、社旗、新野、桐柏、宛城区 | |
商丘市 |
永城、夏邑、睢县、民权、宁陵、虞城、柘城、梁园区、睢阳区 | |
信阳市 |
固始、罗山、新县、息县、淮滨、潢川、浉河区、平桥区、光山 | |
驻马店 |
遂平、上蔡、新蔡、确山、泌阳 | |
周口市 |
西华、太康、淮阳、扶沟、鹿邑 |
全省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期限为10年,即从2011~2020年。为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分前期(“十二五”)2011~2015年和后期(“十三五”)2016~2020年两期进行规划。
(三)规划目标
2011~2020年是关系到国家以及我省缓解木材供需矛盾关键时期,要在保护和巩固好现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现有人工林培育、人工造林,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 规划初步确定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面积66万公顷(折合990万亩)。发展方式包括改培、新造等,其中新造面积一般不少于40%。
2. 基地建成后,每年可增加木材约500万立方米,我省木材供需矛盾得到初步缓解,初步构建成国家及我省木材生产安全保障体系。
四、规划建设布局
与前期的用材林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与其他建设工程的关系,科学安排好全省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确保目标统一,形成合力,取得最大成效。
按照规划原则,在保持县级行政区划完整的前提下,将规划区域划分为:
(一)豫北区域。包括安阳、新乡、焦作、濮阳等市。造林树种主要为杨树、泡桐、刺槐等速生树种,以培育杨树纸浆材、人造板材为主,适当发展当地的乡土树种和珍贵用材树种。
(二)西南部区域。包括洛阳、南阳、信阳、三门峡、驻马店等市。造林树种主要为杨树、栎类、刺槐、杉木、松树等速生树种。以培育人造板材为主,兼顾纸浆材,适量发展当地的乡土树种和珍贵用材树种。
(三)中东部区域。包括郑州、开封、平顶山、许昌、商丘、周口等市。造林树种主要为杨树、泡桐、刺槐等速生树种,以培育纸浆材、人造板材为主,适当发展当地的乡土树种和珍贵用材树种。
五、建设内容
(一)营造林
1.现有林培育。为加快用材林培育速度,在现有用材林中,选用培育潜力大、目的树种明确的林分,通过抚育等技术措施,提高林分的质量和木材产量。
2.宜林地造林。人工造林仍是扩大木材生产基地建设的方式之一,在建设思路上应坚持以用材林为主体,注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二)支撑体系建设
1.种苗生产。根据工程规划建设的营造林任务,在充分评估项目区种苗生产现状基础上,进行种苗生产规划,以保障木材生产基地建设所需的良种壮苗供应。
2.森林防火。针对相对集中连片分布,且现有森林防火设施薄弱的基地建设地域,应考虑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瞭望监测、生物隔离带,以及必要的扑火机具和工具。
3.森林病虫害防治。针对相对集中连片分布的基地建设地域,以及培育的主要树种和主要病虫害种类,应考虑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预测报点建设、必要的防治机具和药物。
4.营林道路。针对相对集中连片分布,且现有路网密度较低的基地建设地域,应考虑营造林道路的建设,兼顾营林抚育、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未来的木材生产。
5.其他附属设施。为提高基地的土地生产力和现有用材林林分质量,拟对基地范围内集中连片且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地域进行附属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灌溉、电力、林业机械、土壤改良等内容。
6.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结合木材生产基地建设,选定一批能深入生产一线的科技单位,选取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建设模式,形成比较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
(三)监测体系建设
在原有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依据《全国林业信息化纲要》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监测样点,采用“3S”(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定位系统)及设置样地等技术方法,构建包括工程营造林管理系统、工程效益综合评价系统、森林资源监管系统等主要内容的工程监测体系。
(一)工作方法
规划编制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方式。自上而下指国家林业局对规划编制进行统一部署,宏观控制建设目标的主要指标和任务;自下而上指省、县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提报建设任务;上下联动指国家、地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实行反复衔接,最后由国家林业局统一综合平衡确定各项指标和建设任务量。
(二)技术路线
(一)基础数据
本次采用的数据全部用最新的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数据自下而上进行汇总。
县级任务要求落实到山头地块(林班、小班);省级规划落实到县、乡两级;国家级规划落实到省、县两级。
规划任务量要与《国务院关于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3号)相衔接。
图1 技术路线图
论证工程规划方案
形成基地规划初稿
编制基地规划报告
审定
上报
(二)规划深度
1.规划任务分为前期(“十二五”)2011~2015年和后期(“十三五”)2016~2020年两个时期,前期5年建设任务分解到年度。
2.国家级规划将建设任务落实到省、县;省级规划落实到到县、乡;县级任务落实到村和山头地块。
3.规划目标应数量化,主要指标应包括:新增用材林面积和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等。
(三)效益评估
1.根据《评价指标与方法》中的指标和计算公式进行动态经济效益分析(以木材供给为主的财务经济评估)和国民经济评价。
2.估算效益值需以物理量和货币量两种形式表述,货币量按现行价格及有关部门标准计算。
3.在提交规划成果时,应同时附上估算投入和估算产出的技术经济指标。
(一)文本要求
1.县级规划文本可参照国家级规划编写提纲,并应达到满足作业设计要求的深度。
(二)附表要求
1.规划附表要提供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
2.规划所涉及附表均以下发的表格为标准,不得改动表头。
3.在规划表中,涉及到面积的数据均取整数。
(三)图件编绘要求
1.基础地理信息内容要求
等高线、行政区划界线、主要河流与水域、主要公路和铁路、主要城镇与居民点等。
2.图件组成与图面专题内容要求
(1)土地利用现状图
土地利用类型分林地和非林地,林地标注到三级地类,非林地标注到二级地类。土地利用类型分类按二类调查的标准
(2)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图
图面内容包括现有林地资源分布和基地建设的所有规划内容。
3.数据源与成图比例尺
基础底图一般要求使用1:100万的地形图,个别区域范围小的省(自治区)亦可用1:50万。
4.报送要求
图件均需按照上述要求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