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厅
关于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
县级作业设计的批复
有关省辖市林业(农林)局:
你市关于呈报《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作业设计的请示》(鹤林[2011]27号,焦林字[2011]15号,郑林[2011]40号,三林园字[2011]46号,洛林[2011]35号,济林[2011]31号,濮林文[2011]17号,宛林[2011]38号,许林[2011]10号,平林[2011]39号,驻林退[2011]5号,信林字[2011]33号,汴农林文[2011]51号)收悉。省林业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13个省辖市的37个工程县(市、区)2010年度县级作业设计(见附件)。各工程县要严格按照批复后的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进行施工,采取得力措施落实计划任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经批复后的年度作业设计确需变动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省林业厅,经批复后方可变动。
附件: 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作业设计批复名单[点击下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