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
为切实抓好我省2011年中幼龄林抚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抓紧修改上报2011年省级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
(一)各有关县(市、区)上报的作业设计已经省厅审批。平原县(市、区)不安排修枝割灌,有修枝割灌部分的,不算完成面积。山区县(市、区)有修枝割灌的,比例要控制在计划任务的三分之一以内。设计任务超过省下达计划的,超计划部分不计入今年完成任务数。省级抚育工程作业设计要单独成册,不能与国家项目混编。凡涉及以上问题而未获审批的单位(见附件1),要抓紧修改上报作业设计。
(二)作业设计已审批通过的县(市、区),批复的抚育任务未达到省下达计划的(修枝未计入),省辖市要将减少的任务在所辖县(市、区)内调整补齐,并及时上报调整后的任务和作业设计,省厅将另文审批。
通过审批的作业设计,个别或因计算错误,或因消耗蓄积(采伐量)过大,省厅根据本县(市、区)的“十二五”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对消耗蓄积进行了适度调整,请有关县(市、区)认真核算,进一步修改完善作业设计,上报省厅备案。
(三)通过审批的个别作业设计图未用ArcGIS软件绘制的县(市、区),要重新绘图(MDB格式)并上报备案。
(四)作业设计未获审批的和尚未上报的县(市、区),在抚育地点确定、株行距符合抚育间伐要求、打好标准地的基础上,可以先进行抚育间伐作业,并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作业设计,抓紧上报审批。
二、按时上报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总结及2011年计划(预)
(一)2011年3日15日国家林业局造林司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造营函[2011]11号),为及时掌握各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请有试点任务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于
(二)请各试点国有林场将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总结(含电子稿)于
(三)请各国有林场认真填写《2011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计划(预)申请表》(含电子稿),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省辖市统一汇总,于
电子邮箱:liutaifu1975@163.com
联系人:刘太甫 电话:0371-65952319
附件:
1.作业设计需要修改的县(市、区)及存在问题
2.[点击下载]2011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计划(预)申请表
附件1
作业设计需要修改的县(市、区)及存在问题
惠济区、新安县、川汇区(未按《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进行编制,汇总表相关数据不详)
偃师市(设计修枝面积过大)
孟州市(设计全部为修枝)
许昌县(设计修枝面积大)
陕县、渑池县、湖滨区(皆设计修枝面积过大)
沈丘县(设计全部为修枝)
民权县(设计超计划2100多亩)
虞城区、梁园区、睢阳区(皆把省级抚育和国家退耕后续抚育项目混在一起,来源不清)
夏邑县(汇总表有关数据不详)
确山县(设计修枝面积过大)
上蔡县(设计修枝面积大)